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3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0857资源与环境、0859土木水利、0860生物与医药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考生须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部分专业学位(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须达到所报考专业的外国语水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报考学部(学院)工作实施细则。
7.符合报考学部(学院)的其他要求。
8.硕博连读报名条件详见报考学部(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和其他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在报名前,应当咨询报考学部(学院)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
五、网上报名
1.2023年1月4日-2月20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gradadmission.ouc.edu.cn:82/)进行报名。
“申请-考核”制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包括: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硕士及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毕业证无法扫描的可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学位证编号无法获取先填写六个0);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及本科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应届硕士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扫描件。
硕博连读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包括: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毕业证无法扫描的可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编号无法获取先填写六个0);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扫描件。
所有材料压缩为zip格式文件上传,文件最大不得超过30M。
2.报名费220元/人(硕博连读考生无需缴费),请考生缴费前慎重考虑,报名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相关表格于报名期间在系统内下载。
六、纸质材料提交
2023年3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部(学院):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系统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
2.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及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于入学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及本科期间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9.单位推荐信(仅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提供)。
10.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证明材料;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供)。
11.报考学部(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博士材料邮寄地址请关注相关通知。
七、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终止其申请程序。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八、材料审核
学部、各学院按照“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时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九、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
2.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行综合考核。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具体计算方法由学部、各学院制定。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
十、体检
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3.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
6.新生应当按时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1.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2.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可分年缴纳)。
十四、奖助体系
奖助体系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ad.ouc.edu.cn/13070/list.htm),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五、违规处理
1.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六、其他
1.博士研究招生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专项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4.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5.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处,以最新政策为准。
6.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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