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有关政策要求,参考往年招生计划安排,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政策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需求契合度,更好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专项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考生,计划招生2人。
备注: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专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学科专业均可报考,具体的学科专业和同等学力报考及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
三、报考要求
(一)生源范围
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的下达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生源及报考资格由各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二)报考条件需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及我校2023年博士(工程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招生专业的有关要求。
(三)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四、报名与考试
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的考生必须以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报考。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2023年3月22日至4月6日。
(二)报名手续:参照普通考生,报名过程中报考类别只能选“定向就业”,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还需填报《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登记表》),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综合考核前将加盖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的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报考学院(研究院),否则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三)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要求参照普通考生。
五、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和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六、其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单位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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