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校在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0个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招收博士研究生,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各学院所列招生人数含直博计划、硕博连读计划、“申请-考核”制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方式
(一)“申请-考核”制:2023年采用“申请-考核”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
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武科大研发〔2022〕68号)执行。
(二)硕博连读:本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在读研究生,每学期可申请硕博连读,被接收的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武科大研发〔2022〕67号)执行。
(三)学士直接攻博:在学校规定的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武科大研发〔2021〕106号)执行。
三、“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办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我校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其他招生方式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或各招生学院相关通知公告。招生学院如已通过其他招生方式完成招生计划的将不再组织“申请-考核”制招生。考生报名之前需要咨询招生学院。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登录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zs.wust.edu.cn/),具体流程为:完成考生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查看初审结果,网上确认缴费。
1.完成考生注册。考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所填写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2.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提交报名材料。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需准备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材料根据系统提示将每一类材料合成一个pdf上传。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同意报考函;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预毕业证明;获得国外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专家评阅书;
(7)其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和获奖材料。
以上纸质版材料在考核时必须提交给各招生学院审核,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概不退还。
4.查看初审结果。网报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4月10日前,登录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初审考生报考资格,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会在系统内反馈,请考生密切关注初审结果并根据系统提示及时补充材料,直至完成报名资格初审。
5.网上确认缴费。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系统提示确认报考信息,重点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姓名、报考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报考类别等网报信息,信息一旦确认后不再接受更改。信息确认后需缴纳200元报名费,并下载准考证。网上确认缴费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报名费将不予退还。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缴费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拟定为2023年4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能力等,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内容说明。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将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sxy.wust.edu.cn)或各招生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一)学制:“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研究生为3年,直博生为5年。
(二)学费:10000元/人·年。
(三)学习方式: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四)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1.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入学前转入我校。
2.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不转组织关系,不负责就业及派遣等事宜。
3.每个学院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我校教师学位提升与博士化工程计划除外)。考生报名时须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准确填写,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五、资助体系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科研,我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等。研究生资助体系的资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一)国家资助
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博士研究生进行资助,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3000元/人·年。
(二)学校资助
1.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为鼓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标准为15000元/人·年。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标准为原则上不低于8000元/生·年(原则上由导师科研经费资助)。
2.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博士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3.学校设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4.国际交流资助:学校对短期出国留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最高金额为1万元/人;短期出国(境)访学资助最高金额为3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办法》执行。
(三)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铌钢”“濮耐”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中,特等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3000元/人。
六、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拟录取考生应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将在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相关招生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sxy.wust.edu.cn)或各招生学院网站及时公告。
(四)本招生简章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邮政编码:430081
联系部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862830
网址:http://ysxy.wust.edu.cn单位代码:10488
邮箱:wustyjsy@w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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