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较早开办中医本科教育和最早开办中医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北省第一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湖北省首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属高校。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为满足国家对高层次医学人才的需求,加强中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着力培育具有研究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我校2023年“杏林强基计划”(硕博一贯制)招生工作如下(下称“杏林强基计划”)。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已被拟录取为我校2023年推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专业平均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15%,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二、学习年限及学习方式
学习年限:硕士阶段3年,博士阶段3年。
培养方式:全日制。
三、学位类别及录取类别
学位类别:学术学位型。
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
五、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参照《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
1.考生申请
考生填写《湖北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3年杏林强基计划(硕博一贯制)申请表》,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黄家湖校区明德楼B201)或将申请表拍照发送至邮箱hbzyyzb@163.com,材料提交截止至2022年11月27日。
2.资格审查
学校对推免生进行条件审核,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并通知学生参加复试。
3.复试
复试将对申请人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着重考核考生的创新意识和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
4.拟录取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培养模式
正式录取为我校杏林强基计划的推免生达到硕士阶段培养要求后,通过转段考核且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可以直博进行培养。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阶段8000元/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阶段100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我校将及时公布有关收费信息。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助政策按国家、湖北省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八、毕业
1.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顺利完成硕博一贯制培养要求,符合毕业及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条件者,可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2.若在硕博一贯制培养过程中,中途未达到硕士、博士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者,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文件执行。
九、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杏林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杏林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湖北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我校杏林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申请表提交邮箱:hbzy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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