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负责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宁大校发〔2022〕198号),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学科专业。
(二)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基准,实际招生录取人数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人限招1名。
二、申请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二)应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硕博连读选拔)。
(三)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完成硕士阶段性课程学习任务,学位课成绩平均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英语水平要求为:CET-4不低于425分或IELTS不低于5.5或TOEFL不低于65分或WSK(PETS5)不低于50分。
(四)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思维、综合分析和科学实践能力,以及协同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已取得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者优先。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本人申请。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宁夏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2),将申请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相关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负责单位。
(二)11月27日前,各负责单位按照《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附件1)进行资格审核。
(三)11月30日前,各一级学科博士培养负责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考核小组对申请人从思想品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四)请各负责单位于12月2日将《硕博连读考核记录表》(附件3)《宁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中心。
(五)研究生院将对各负责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推荐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10个工作日,确定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四、相关规定
(一)确定硕博连读拟录取的研究生,须在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6日期间,登陆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地址:http://yjszs.nxu.edu.cn/xscx/。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计入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申请时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者;
2.硕士培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者;
3.不符合选拔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者。
附件请查看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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