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招生方式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各专业培养目标,详见培养方案。
招生方式: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招生方式。
二、学习方式、报考规定及招生计划
1.学习方式:全日制。
2.报考规定
(1)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入我校管理。在校全脱产学习,在学期间享受奖助政策。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等,在校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助政策。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全脱产在校学习的证明。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综合考核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也可以报考定向,其他考生只能报考非定向。全日制定向计划从严掌握,原则上每个培养单位的每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定向博士研究生招生不超过1人,若该学科招生人数是1,则该学科不招收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3.招生计划: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暂为210名,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70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140人。招生计划数最后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硕博连读申请与选拔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版《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2.“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版《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3.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学校开出的同意报考证明(硕士阶段是定向就业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往届生须提交同意其报考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证明);
4.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阶段为统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各专业,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拟录取的应届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最迟在博士入学时取得住培合格证书或住培结业考核合格,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硕士阶段为统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各专业,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达到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以上证书,除应届专硕考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外,均不含待批。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培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执医注册范围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5.报考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所报考导师联系,经报考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如有伪造导师签名等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四、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选拔
博士生招生工作启动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以届时通知为准。
1.硕博连读申请与选拔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版《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2.“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要求等详见2022年版《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高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选拔标准。
3.淘汰机制:(适用我校所有统招博士生)
我校博士生培养,从课程学习、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到答辩及授予学位等环节,均有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应的淘汰机制。具体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34号)、《安徽医科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暂行规定》(校研字[2016]22号)和《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试行)》(2019年4月修订)等文件。
五、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六、关于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项目
为培养优秀拔尖人才,我校推出“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项目,以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教育培养质量,提升博士生科研创新能力,鼓励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该项目已从2014级博士生中开始实施,择优选拔。进入项目的博士生将送到国外培养一年,加强学术交流,拓展学术视野。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待遇和经费支持。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试行)(2020年6月修订)》(校研字〔2020〕10号),待新生入学后,再确定项目计划数,并根据条件择优选拔。项目实施方案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规章制度栏目。
七、学制、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奖助学金”制度,参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我校积极推进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构建“奖优、助困、酬劳”有机结合的“差异化、动态激励机制”。硕博连读博士生一年级评选为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收费标准:
八、其他
如在2023招生年度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执行,招生信息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32
联系电话:0551-65161051
安徽医科大学网址:http://www.ahmu.edu.cn/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xy.ahmu.edu.cn/
电子信箱:yzb@ahmu.edu.cn
联系人:杨老师、沈老师
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https://yjsxy.ahmu.edu.cn/gpydwlxfs_7777/lis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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