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暂定为185名(含63名硕博连读生),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一、招生学科与导师
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方式
1. 直接攻博
指在国家允许的专业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招生对象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我校2023年直接攻博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2.硕博连读
指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当年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生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学术型博士仅面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专业学位博士面向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的考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根据秋季招生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面向所有报考类别的考生。各批次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报考公告。
三、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非学历教育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6.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须具备以上基本条件1-3,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后满3年(从获得学位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3年以上,有3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①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具备成为工程技术领域军人才的潜质。
②应来自大型企业、重要科研院所等单位,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管理负责人。
(2)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具有本行业领域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专家、科技带头人或同等级别的技术职务或人才称号。
②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或子课题(或分系统),或其他国家级项目。
③获得国防或省部军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前六名。
④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领单位在重大工程项目上取得重大突破、研发产品或成果转化取得巨大经济效益。
⑤具有深厚的工程技术经验,正在承担重大工程项目,由院士书面推荐。
第4、5、6项仅限“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四、其他说明
1.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报考资格审核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报考资格审核,报名方为有效。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考生,需与“申请-考核”制考生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及报考资格审核。
2. 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将本人所有档案(含人事、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其中,在职考生须在入学时辞职并提供离职证明或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录取前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本校职工不需签订),档案及工资及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无国家助学金。
3.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学制为3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
联系电话:0431-85583236 0431-85582476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人:陈老师、赵老师、冯老师
长春理工大学研招网:http://yzb.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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