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以下简称矿大北京)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煤科总院)2023年计划在矿业工程、安全工程两个学科联合招收10名博士研究生,现面向社会招生。
一、招生说明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两种招生方式,学制4年,不符合申请-考核条件的考生可报名普通招考。
二、报考办法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煤科总院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取得硕士学位方式为学历教育(即同时拥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
5.在职人员报名需征得拟报考导师、拟报考培养单位、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招生网站导出)中签字盖章。
6.申请-考核考生学业水平和能力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所在学习单位专业(年级)排名前50%以内,或平均绩点达到3.0分(4分制)或3.8分(5分制)及以上,具体以学习单位教务部门证明为准。
(2)往届硕士研究生近三年内主持或参加过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课题)并做出重要贡献,且需要至少两名报考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3)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新TOEFL≥86分;IELTS≥6.0分;全国高校英语六级成绩≥425分(记分规则改革前为合格);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留学、访问超过1学年(8个月以上);“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
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考试时间届时以招生网站公告为准),成绩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复试。
(二)网上报名
考生在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登录煤科总院招生网站按照报考类型报名。
报名费用200元,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以免影响招录工作。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招生网站中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的PDF版扫描件,复试时提交所有上传材料及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核,如材料存在疑问,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后导出,按要求签字、盖章。
2.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注:普通招考考生在报名阶段无需提交,通过初试后须在招生网站中补充提交。
3.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盖章的证明材料,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彩色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专家推荐书2封。
5.政审(现实表现)材料。
(四)普通招考初试
初试内容包括英语及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普通招考初试的考生将与申请-考核的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五)申请-考核资格审查
煤科总院成立审查考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做出评价结论,结合申报导师意见,确定进入复试的人选。
(六)复试名单公示
进入煤科总院与矿大北京联合培养招生复试的考生名单将在煤科总院招生网站及矿大北京研究生院网站分别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三、复试
通过普通招考初试的、申请-考核资格审核的考生一起参加复试,按照招生学科录取计划的120%-200%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一)笔试环节包括英语和专业课笔试两部分。英语笔试内容为翻译并总结专业英文文献,专业课笔试内容根据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确定。
(二)综合面试分为汇报、答辩两部分。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代表性成果和博士阶段研修计划等,代表性成果可以为学术论文、学科竞赛作品、专利、专著、获得科技奖励的成果等,若非第一完成人还需汇报本人在其中所做工作。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综合面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复试时间将在招生网站另行通知。
为充分保证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公平公正性,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照各培养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实施细则重新计算成绩,普通招考考生的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录取
煤科总院与矿大北京将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网络公示后上报北京市。审核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考生所有材料及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环节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核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名时所有上传材料的原件,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五、违规处理
在博士研究生招录过程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煤科总院与矿大北京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培养模式
煤科总院与矿大北京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统一招生、统一教育管理、统一学位授予,实行独具特色的“两段式”培养模式,第一阶段在矿大北京进行为期半年的基础课程和学位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在煤科总院从事论文选题和科学研究工作。
七、奖助体系
煤科总院与矿大北京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均不缴纳任何费用。
煤科总院为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提供丰厚的奖助学金,承担学生实验研究、申请知识产权、发表学术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培养环节产生的费用;承担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的学杂费,为学生免费提供公寓、办公室、电脑等基本生活学习保障;学生享有科研补、差旅补、餐补、医疗补等诸多福利待遇。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享有原单位福利待遇,总院不发放奖助学金。
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优先在中国煤科就业或进入煤科总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招生公告发布、名单公示等工作均在煤科总院招生网站和矿大北京研究生院网站开展,请考生及时关注。
煤科总院招生网站:http://124.70.70.241:8088/#/
矿大北京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cumtb.edu.cn
(二)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煤科总院提出申诉。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陈老师010-87986496
刘老师010-87986498
咨询邮箱:mkzyyjsy@mail.ccri.ccte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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