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硕博连读”制、“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三种。
“硕博连读”制是指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遴选出具备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后,直接确定为博士研究生的方式。
“申请—考核”制是指学校面向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试点选拔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以个人申请考核取代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是指符合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按照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合格,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他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三)学历要求(满足条件1或2)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3年入学前能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四)原则上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五)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申请人原学习专业或所从事研究的专业应与申请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
(七)报考人员身心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3月1日后出生)。
(八)不接收已被国内外高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
(九)“硕博连读”制的报名条件另见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84号)及相关学院“硕博连读”制实施细则。
(十)“申请—考核”制的报名条件另见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9〕86号)及相关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二)网上报名
1.“硕博连读”制、“申请—考核”制系统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30日。
2.普通招考系统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2月13日。
3.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遵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审核无误后签名确认。
(三)报名费
1.收费标准:350元/人。
2.缴费时间:
“硕博连读”制、“申请—考核”制考生于2022年12月1日-2日缴纳;普通招考考生于2023年2月16日-17日缴纳。
3.缴费方式:考生登陆“湖南科技大学统一收支平台”(网址:http://szpt.hnust.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硕博连读”制考生用本人硕士学号+姓名登录,点击“学杂费”,选择“博士报名考务费”自助完成缴费;“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考生使用本人报名时生成的报名号+本人姓名登陆,点击“学杂费”,根据界面提示自助完成缴费。注意:①报名号填在登录界面的“学号”栏内;②报名号后须加上2023。
(四)资格审查
1.“硕博连读”制、“申请—考核”制考生资格审查详见相关学院通知;
2.普通招考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在2023年2月26日前,必须将如下材料寄送(限EMS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材料要求及顺序(不装订)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原件。应届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可不填,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湖南科技大学。(内容不得更改)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明材料:
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和学位查询,并获取书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代理机构: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116082。
(4)加盖公章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室公章)。
(5)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3)。
(6)湖南科技大学调档承诺书(附件4)。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收到考生材料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准考证打印
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普通招考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内容:
1.英语,笔试三小时;
2.专业基础课,笔试三小时;
3.专业课,笔试三小时。
(二)考试时间:
2023年3月15-16日(若有变动,研究生院官网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复试: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五、招生计划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见《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博士学位点“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以普通招考方式完成。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经全面考查,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七、培养方式、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为4-6年。攻读方式为全日制,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进行全脱产学习。
(二)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4年,标准为10000元/生·年。
(三)奖助学金:在四年学制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依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20〕47号)相关规定发放。另外,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同时学校设置三助岗位。
八、其他
(一)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告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请考生报名前登录我校网站,查阅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联系(附件7)。
(四)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立德楼314室),邮政编码:411201,联系电话:0731-582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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