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和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71人,最终可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23年下达计划为准,学校招生目录见附件1。
(一)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详见《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通知》)。
(二)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指标含在学院总指标之内)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若教育部2023年不再下达该计划,则取消该专项计划招生)
报考专业仅限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030500)06研究方向“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计划”。不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选择该方向。
招生方式仅限普通招考。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须选择“5-高校辅导员专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该计划录取形式为全日制,根据教育部文件,可在职攻读。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若教育部2023年不再下达该计划,则所有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转为普通计划)
报考专业仅限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030500)01-05研究方向。
招生方式仅限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须选择“T-特需人才专项”,“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
3.司法反腐基地专项计划
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法学专业(030100)05研究方向“诉讼法”。报考该专项计划前须征求法学院意见并获得书面同意报考函,同时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须选择“0-无”,须在“备用信息1”一栏填写“司法反腐基地专项计划”。未获法学院同意者和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非专项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1.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硕士生,且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留学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报考条件(一)的要求外,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满6年或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已取得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2)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重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4篇学术论文,其中自然科学类有1篇被SCI或EI收录,社科类有2篇被CSSCI收录;
3)获得与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为排名前三的主要完成人)。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初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目录),加试方式均为笔试。
2.有2名具有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课程(不含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学分修满及成绩合格(必修课程无考试不合格记录)。
2.硕士入学前系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3.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请在“备用信息2”一栏注明):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
(2)雅思IELTS≥5.5;
(3)托福TOEFL≥75;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4.在读硕士期间各方面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
5.有2名具有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6.身心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在读硕士研究生尚未被解除处分、或必修课程有考试不合格记录、或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的,不得参加选拔。
8.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执行。
(四)“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报考文科类专业的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国外文凭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限在1年以内。报考理工科专业(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或08)的申请者要求为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含应届)毕业生。
2.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请在“备用信息2”一栏注明):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
(2)雅思IELTS≥5.5;
(3)托福TOEFL≥75;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5)入学前参加境外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成果创新要求:
申请者应有公开的创新成果,成果创新要求以及评价方式请咨询报考学院。
成果创新要求经报考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4.有2名具有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其他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执行。
(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除符合本招生说明相关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
2.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
(六)注意事项
1.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2.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外,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3.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8日—11月30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15日,普通招考网上报名。(因指标有限,若前期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已录满,将不开放所对应专业的普通招考网上报名,届时请留意研究生院主页具体通知。)
2.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选择“考生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选择“博士招生”——选择“网上报名”——选择“湘潭大学”。根据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电子证件照,检查无误后提交,并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硕博连读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成功后,须登录我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msadm.xtu.edu.cn/logon)—选择“培养管理”—选择“硕博连读”,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将《硕博连读申请表》导出打印并盖章。
(三)网上缴纳报名费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考生均需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名。缴费前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并认真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准确,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能退。
1.缴费时间:报名时间内。
2.报名费:350元。
3.缴费方式:学信网网上缴费。
4.报名阶段只须填报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网报前,考生须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具体导师招生情况请咨询学院或导师。导师联系方式见https://gmsadm.xtu.edu.cn/dsxxgl/dsfc/index。)
5.报名照片:请提交本人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一寸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该照片将用于学籍注册及未来学习生活)。
(四)资格审查(须线下递交纸质材料)
考生网报成功后,考生请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不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快递至各报考学院(具体地址见附件6,限EMS或顺丰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所交材料不全)的考生按放弃处理,已缴报名费,概不退还。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
普通招考考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
请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按要求和顺序整理材料(不装订),具体材料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该材料进考生个人档案,终身存档,请勿弄虚作假)。应届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填写“应届生”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湘潭大学。(请注意:一个字都不能变。)
2.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需由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并获取。
3.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第一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报考导师一栏必须填写,且推荐人不能为报考导师,且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2)。
7.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须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3)。
8.司法反腐基地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法学院书面同意报考函。
9.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原件。
10.“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附件4)。
11.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本科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或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1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3.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公开创新成果的材料。
14.承诺书(附件5)。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普通招考考生于2023年3月4日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内容及考试(考核)时间
(一)普通招考考试内容及方式
1.英语,笔试;
2.专业基础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
3.专业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
4.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初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目录。
(二)普通招考初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如因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调整,另行通知)。
(三)普通招考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等见各招生学院的有关通知。
(四)“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法和程序按《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1号)执行,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2022年12月下旬完成)。
(五)“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法和程序按《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执行,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
六、录取
复试不指定考试科目(考生可参考报考学院上年度复试方案)。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录取规则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所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不予录取。
原则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除外)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全部档案转入我校。
七、学费、住宿、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标准
(一)2023年学费标准:1万元/年/人(以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为准)。
(二)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实行住宿申请制。
(三)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见《湘潭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湘大研发〔2022〕6号)。
八、学制
博士研究生学制以我校相关管理文件为准。
九、其它
(一)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xtu.edu.cn/)查询招生简章,查阅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在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需填写正确的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及时接听或查收、回复所报考学院、我校研招办的电话、邮件通知等,以免贻误考试和录取等。
(四)考生如被我校及其它高校同时录取,必须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录取情况告知我校,否则我校在上报录取数据至教育部时发现重复录取情况的,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按照教育要求,我校未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未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未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0
联系部门: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731-58292051 传真:0731-58292695 邮箱:yzb@x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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