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23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教育、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等5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及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2023年度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以及确认结果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项目及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博士研究生按报考来源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执行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https://grawww.nju.edu.cn/49/d7/c911a543191/page.htm。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
(3)具有与硕士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A.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电子信息085400、资源与环境085700)的考生,须于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以上(至2023年9月1日),同时须取得一项或以上工程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
B.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须于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以上(至2023年9月1日),同时其代表性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有专著出版(含独著或合著)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
4.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博士入学(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1)
7.硕博连读考生须为我校具有硕博连读资格的在读优秀硕士生。
8.推荐免试直接攻博考生须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9.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符合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相关领域工作年限、技能等各项条件,具体请咨询招生院系或关注院系网站相关通知。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报考条件外,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各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及要求。2023年我校具体专项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报考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2023年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及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时间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点击网页上方“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1.普通招考类
网上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公布的《南京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须知》。
考生须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缴费完成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2.硕博连读类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报考院系网站。
3.直接攻博类
具体见《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网址为https://yzb.nju.edu.cn/f4/1c/c47863a586780/page.htm。
五、报考材料
1.寄送至院系的材料
考生根据所报考院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系指定地址。
2.寄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材料
网上报名后,涉及以下两类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22年12月15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到仙林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1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9683251,邮编:210023)。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
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A.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电子信息085400、资源与环境085700)的考生,提交一项或以上工程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B.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提交代表性成果复印件,代表性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有专著出版(含独著或合著)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六、考核
具体考核要求和时间安排请见报考院系官网公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科目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试时间3小时,具体考试安排以“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为准。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及院系考核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备查。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由报考院系确定的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
招生院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如下信息:
1.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2.材料评审结果;
3.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
4.院系拟上报学校录取名单;
5.院系认为重要的其它信息等。
八、录取
招生院系根据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综合成绩等,在2023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上报学校录取名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完成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所有报考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有效。
十、奖助体系
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统筹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以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一、住宿说明
学校对南京户籍博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
苏州校区及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住宿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监督管理及违规处理
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及时提醒、督促各院系规范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3.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人员须全程予以回避。
4.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
1.南京大学直接攻博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五年,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非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电子信息085400及资源与环境085700>基本学制为五年)。
2.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博士和定向就业博士。非定向就业的博士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录取后档案无须转至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
3.博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
我校2023年拟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类别为:教育(045100)、临床医学(105100)、口腔医学(105200)、电子信息(085400)及资源与环境(085700)。我校其他专业招收的均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4.博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博士和非全日制博士。
我校2023年拟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的专业学位类别为:教育(045100)、电子信息(085400)及资源与环境(085700)。我校其他专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
5.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报考院系的“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及相关通知。我校部分院系、专业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
才计划”考生、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定向考生报考,具体见2023年招收目录“备注”及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计划”“对口支西”等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6.关于导师在本年度招收各类学生等情况,请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院系。每位博导每年最多招收1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院系在此基础上明确相关要求。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报考院系、专业及导师。
7.我校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智能软件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与健康研究院、功能材料与智能制造研究院、绿色化学与工程研究院、全球人文研究院等单位在苏州校区。其它院系均在南京校区。
8.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电子信息085400及资源与环境085700)招生情况详见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环境学院、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等培养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及院系“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9.学校依法颁发博士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10.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学校考点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及时关注我校相关通知。
1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新文件政策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行政北楼911
邮编:210023
电话:025-89683251
Email:njuyzb@nj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大研招(njuyzb)
有关招生信息请浏览“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及各院系网站。院系博士研究生招考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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