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沿革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新疆的进军途中,第一兵团司令员王震指示创办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兵团卫生学校(后来发展为石河子医学院),成为石河子大学的前身。1958年,兵团党委创办兵团农学院(后改名石河子农学院),随后相继创办了兵团经济专科学校、兵团师范专科学校。
1996年,石河子农学院、石河子医学院、兵团师范专科学校和兵团经济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石河子大学。
2000年,入选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
2004年,入选省部共建高校。
2008年,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高校。
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省合建”高校。
2022年,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办学定位与目标
学校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始终坚持“立足兵团、服务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的办学定位和“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以兵团精神育人,为维稳戍边服务”的办学特2色,成为维稳戍边、建设边疆的重要力量。目前,石河子大学正朝着建设西部一流、国际知名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
三、学校荣誉
200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所高校。
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
2017年,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第三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2019年,“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
2020年,“全国文明校园”。
2021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首批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
四、机构设置
学校现有党政机构20个,群团组织2个,教学机构23个,教辅机构10个,科研机构4个,附属单位5个。
五、学科、专业设置
学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学校有97个本科专业(招生专业85个)、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生物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农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工商管理)、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土木水利)、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1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重点学科1个(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部省合建学科群2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群、3“农业工程”学科群)、自治区重点学科10个。临床医学、农业科学、化学、植物与动物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六、科学研究
学校科学研究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大综合、强应用的学科优势,坚持产学研一体化道路,在“荒漠绿洲区高效农业与生态、动物遗传改良与疾病控制、新疆地方与民族高发病防治、新疆农产品高效贮藏与深加工、新疆特种植物药资源与开发、化工绿色工艺及新型材料技术、新疆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干旱区节水灌溉理论与技术、新疆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空间信息技术与3S应用、新疆绿洲经济社会发展、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亚教育与人文交流、新疆少数民族教育发展与教育政策”等具有区位优势和特色的研究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十三五”期间,学校主动承担国家、兵团重大科研任务,立项各级各类项目2457项,科研总经费近7亿元,项目立项数和经费数在疆内高校中位居前列。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60余项,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1项。
七、人才培养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在校生43354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2684人,普通专科生1752人,硕士研究生6385人,博士研究生821人,成人学生11204人,留学生490人。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8个、国家级一流课程8门,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5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4门。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精品视4频公开课3门、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获批教育部第二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2个。2门本科课程及其课程团队获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2个团队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医生、工程师、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设有6个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试点专业。学校还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八、教学科研平台
学校现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2个,卫生与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1个,兵团重点实验室10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教育部工程中心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1个,兵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部共建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3个,兵团协同创新中心4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兵团分中心2个,国家民委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和兵团文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兵团新型科技创新智库2个。
九、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2662人,专任教师1940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34人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1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其他省部级以上专家人才91人。教授349人、副教授707人。
十、交流合作
学校广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成立了国际教育中心,在哈萨克斯坦建立了孔子学院,在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分别建立了一所汉语中心。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新西兰、奥地利、日本等国家7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合作,先后有32个国家1350余人来校留学。
学校积极拓展校际、校地、校企交流合作。自2001年开始,北京大学长期坚持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2010年,以北京大学为组长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为副组长单位,重庆大学、江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为成员单位的高校团队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2018年,中国农业大学对口援建我校农业工程学科。学校先后与浙江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30余所国内高校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与兵团第一师、三师、七师、八师、十师、十二师、十三师、十四师、玛纳斯县、沙湾县、和硕县等兵团、自治区30余家单位签订了校地合作协议;与新疆天业、新疆天富、天山铝业、新疆西部牧业等30余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
十一、办学条件
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校园面积180.2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21.4万平方米,实验室、实习场所面积18.41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1%。拥有设施完善的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田径馆、标准体育场、会堂、综合教学楼、博物馆等一批标志性建筑,有附属医院4个。
石河子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石河子大学2022年实际招收227名博士研究生,2023年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博士招生专业涵盖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石河子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方式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一种方式。
(一)“直博”招生
按照《石河子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在相关专业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二)硕博连读招生
从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通过考核,被录取后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7收硕博连读考生,具体以《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拔办法》为准。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专业与原所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考核制”招生
1.普通计划。
经考生申请、导师及学院考核、学校审定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以《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为准。
2.专项计划。
“少干计划”考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其程序及要求参照《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执行,须符合“少干计划”报考条件。
四、报考条件
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各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方可进行报名,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4.报考“申请-考核制”考生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9月10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考生以境外硕士学位报考的,其学位获得时间须在学校报名日期截止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报考“少干计划”考生须通过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6.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五、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直博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缴费,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及网址
登录“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zu.edu.cn/)查阅《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拔办法》《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仔细阅读《石河子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完成报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打印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平台下载打印)。
(二)网上报名时间
1.硕博连读: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5日
2.“申请-考核制”招生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网报时间:
第一次: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5日
第二次: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15日
六、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考生完成网报以后,根据报考程序及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考生须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报考“少干计划”考生须将《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加盖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七、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面试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九、学制与学费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基本学制为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基本学制为4年。
学费请登陆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服务”一栏查询详情(网址:http://yz.shzu.edu.cn/xxfw/list.htm)。
十、奖(助)学金
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具体办法登陆石河子大学助学管理中心(网址:http://zdzx.shzu.edu.cn)查询。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招生咨询
邮政编码:832003
联系电话:(0993)2058582
传 真:(0993)20585822036010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行政办公楼501B室
网 址:http://yz.shzu.edu.cn/
十三、其他事项
1.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请考生及时关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最新信息。网址:http://yz.shzu.edu.cn/。
3.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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