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博士生导师: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曲阜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意见》《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学科、奖励性及竞争性等原则进行分配,为保证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年度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配原则
1.学科计划。各学科参照往年本学科基础招生计划,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进行排序,后续学校再公布2023年度学科计划。
2.奖励计划。导师指导的论文获山东省优秀博士论文,每篇获奖论文可为导师增加1个奖励性招生计划;
3.竞争性计划。上一年度招生计划在扣除学科计划和专项计划后剩余的计划,以及2023年的计划增量,均用于竞争性分配。学校根据申请导师的科研成果、承担项目及经费情况进行分配。
二、具体要求
1.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实行竞争性分配,我校所有专职指导教师均可申请。招生学院在分配学科计划时也需按申请导师的科研成果、承担项目及经费情况进行竞争性分配,避免论资排辈、轮流招生的做法。
2.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博士生指导教师实行导师任职资格和导师招生资格双重管理。原则上,无在研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导师、无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理工类学科导师,不能申请招收博士生。我校理工类学科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数量不超过本学科招生总量的15%,不足1名的,可招收1名。招生学院根据博士生导师申请意愿明确拟招收定向生的导师,简章公布后,不做任何更改;若拟招收定向生的博士生导师未招到符合条件的学生,则该学科当年度不再招收定向生。教育博士只招收定向生。
3.我校博士招生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方式,博士生导师在申请招生计划时需明确招生方式。每位博士生导师每次只能申请1个硕博连读招生计划,申请硕博连读招生的博士生导师还需同时满足《曲阜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中各项条件的要求。申请“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博士生导师需经招生学科同意,并按《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4.申请本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生导师,需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并经招生学院核实,招生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博士生招生计划实行竞争性分配,招生学院综合申请情况对申请招生的博士生导师进行排序,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排序表》(拟按导师组招生的专业可不填写此表)。
5.申请本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生导师仅限学校专职指导教师;博士生导师同一年度不能同时在两个学术型专业招生。
6.每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限申请1个招生计划,如有特殊奖励情况,每年度招生计划总计不超过2个。
7.《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中各类科研成果的统计范围为2019年7月1日之后的成果。
8. 原则上每个学科申报基础招生计划总数不得超过6个。
9.材料提交清单:(1)《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招生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2)《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排序表》(招生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提交时间:11月8日12:00前。
以上材料扫描版及原电子表格发至邮箱:qfnuyzb01@126.com。
三、其他
1.各相关学院及博士生导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2.联系电话:0537-4455327、4456013;联系人:孙尚辉、王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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