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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责编:张雪丹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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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34年11月21日,是全国建校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历经88年的风雨洗礼,学校秉承“厚德励志,博学弘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始终以国家发展战略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为导向,现已建设成为广西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医疗和预防保健的中心。2020年5月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建的高校,2021年成为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支持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大学的高校。学校现拥有南宁-校本部、南宁-武鸣校区、玉林校区、国际医药教育交流与研究中心(五象校区,在建)等4个校区,研究生主要集中在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的南宁-校本部培养。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第二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等2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欢迎广大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人数及类型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270名(其中学术型约130名、专业学位约14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只能招收1名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1-2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在职博士研究生)

2023年我校拟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约260名。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只能招收1-3名在职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采用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8年。其中,在职博士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到学校完成半年课程学习,并要求到我校直属附属医院在导师组指导下脱产进行临床实践,脱产进行临床实践的时间原则上要求不少于报考相应专业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定时间,具体要求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出具的专家推荐信。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历届硕士毕业生报名前需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学术型及专业学位),除符合第1、2、3条的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学校盖章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至2023年8月31日止);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达到我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线(≥425分)或通过国家在职人员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

(5)近三年(2020年1月—2022年12月)在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有1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出具的专家推荐信。

4.已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和医学硕士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硕士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内。

5.已获西医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内),应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需西医临床医师资格证书(报名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的考生持中医医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且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相关)。

6.已获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内)或具有主治医师职称证书(职称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内),应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于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报名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求其人事关系须在具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质的医院或在我校直属附属医院,并从事临床医学的医疗工作。

8.报名在职医师攻读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求其人事关系须在我校直属医院,并从事口腔临床医学的医疗工作。

9.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和卫生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得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名在职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四、招生方式

我校现有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公开招考等3种招生方式。

(一)硕博连读

根据我校《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医大研〔2013〕22号)要求进行选拔,具体工作方案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二)“申请-审核”制

2023年我校将在部分专业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根据我校《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桂医大研〔2019〕24号)要求进行选拔,具体工作方案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三)公开招考

具体要求见本简章第五条至第十二条。

五、报考专业要求

各学科专业导师及研究方向详见《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附件)。

(一)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1.基础医学(1001)

1.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基础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ng

2.临床医学(1002)

2.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ng

3.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ng

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

4.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ng

4.口腔医学(1003)

5.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口腔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ng

5.药学(1007)

所授学士或硕士学位为医学门类的所有学科专业;理学的药学、中药学、化学(包括应用化学);生物学(包括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在职博士研究生

1.临床医学(1051)

6.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ng

7.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ng

2.口腔医学(1052)

所授学士及硕士学位均为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方能报考。

注:(1)医学门类下的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含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等)、护理学等。

(2)临床医学类(五年制):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放射医学、儿科学专业。

六、报名(仅适用于公开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

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流程及要求届时详见今年11月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发布的报名相关通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日—15日(暂定)

(二)网上报名途径

1.全日制博士:同时登陆以下两个网站报名,缺一不可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

(2)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gxmu.edu.cn)“报名系统”-“博士研究生报名”板块完成报名。

2.在职博士: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gxmu.edu.cn)“报名系统”-“在职博士研究生报名”板块完成报名。

(三)网上报名提供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上传下列材料的PDF文档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应届生须同时提供学生证。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近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

4.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生(含在职博士)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已获硕士学位或全日制应届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须提供西医临床《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及医疗工作证明(要求注明工作岗位属于临床医学或口腔临床医学的医疗性质)。

(2)全日制应届专业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证明。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需提供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相关证明及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及职称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近三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四)报名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我校研究生院将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把审核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报名系统”中反馈给考生。请于2023年1月2日—3日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报名系统查看,审核通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全日制博士考生280元,在职博士考生180元)。

七、考试(仅适用于公开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初试。

(1)考试时间:2023年3月(具体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初试地点:广西医科大学(具体地点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考试科目:

①英语:全国医学博士英语统一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分数线由学校自定);

②专业基础课:由学校自主命题,分数线由学校自定。

③专业课:由学校自主命题,分数线由学校自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合格后于复试前加试(笔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主干课程从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解剖学、流行病学、社会医学中选择两门。

2.复试。

(1)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各学科按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以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2)复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复试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出具的专家推荐信。

③政审表1份。

④体检表(由国家三级综合性医院出具,项目需含血尿常规、肝功能全项及心肺功能,加盖体检专用章,体检有效时间为复试前3个月以内)。

(二)在职博士研究生

1.初试。

(1)考试时间:2023年3月(具体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考试地点:广西医科大学(具体地点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考试科目:全国医学博士英语统一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分数线由学校自定)。

2.复试。

(1)考生全国医学博士英语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获得复试资格。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临床技能及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2)复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复试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两封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②政审表1份。

③体检表(由国家三级综合性医院出具,项目需含血尿常规、肝功能全项及心肺功能,加盖体检专用章,体检有效时间为复试前3个月以内)。

八、分数查询(仅适用于公开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

我校将于2023年5月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仅适用于公开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分类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十、奖助政策(适用于三种招生方式招收的考生)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3000元/生/年,三年100%全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30000元/生,一次性发放,覆盖率约2%(具体名额以当年上级文件为准)。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励金额3000-15000元/生/年,一年级研究生在满足评选条件下覆盖率100%,奖励金额3000-15000元/生/年。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金额、名额比例与评审由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动态调整。

(四)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生活补助:500元/生/月, 三年100%全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十一、学费标准(适用于三种招生方式招收的考生)

按照国家最新规定和要求,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收费制度,学费标准将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一)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学年/人;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6000元/学年/人;

(三)在职博士研究生学费:19000元/学年/人。

(四)学费均按3学年收取。

十二、其他事项(适用于所有考生)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报考专业要求,并查看我校招生目录(见附件);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网上填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三)登记表中考生签名处必须由考生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空白或打印,否则报名表格不予收取。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我校公开招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英语考试与在职博士研究生英语考试时间重合,同时报考者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及上传材料、报名信息不全、未缴费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考生不符合我校招生报考要求或缺考者,报名费恕不退还。

(七)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于在考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如患有色盲、色弱;或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以及其它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以录取。

(九)因录取“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的考生导致招生指标被占满的导师将不再招收公开招考的考生报考,请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注意我校招生目录的更新或相关公示信息。

(十)我校存在导师上岗人数多于教育部下达招生指标数的情况,因此可能出现部分导师分配不到招生名额,或将部分考生进行报考专业、培养类型进行调整的情况。因此,在教育部下达招生指标后,学校及二级招生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考生必须服从学校及二级学院招生部门的调配。

(十一)因学校住宿条件有限,原则上不向在职博士提供宿舍。如确有需要者,可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在现有剩余宿舍允许情况下,优先安排非南宁市学生。

(十二)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联系电话:0771-5356491。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留4栋409办公室),邮编:530021,网址:http://yjs.gxmu.edu.cn/。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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