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生659名左右(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 其中工程博士50名。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查看《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导师介绍。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我校招收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我校各学院用于公开招考的招生计划参见附表,各学院导师的招生名额有限,报名前考生必须向报考学院和导师进行咨询,了解报考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报名。
二、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内外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校内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规定》进行选拔。
(三)公开招考
1、公开招考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按照“申请-考核”方式遴选博士生。
2、公开招考含专项计划招生。我校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
(1)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招生专业为我校各博士招生专业。
(2)联合培养科研项目博士,招生专业为数学、物理、力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和兵器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学科,联合培养单位包括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第五研究院和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等4个科研院所。
3、报考类别
公开招考的全日制博士(除专项计划外)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就业(非在职)博士生。对于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科研)成果较为突出、招生导师认为具有较强培养潜质且同意推荐的在职人员申请报考,由学校统一审核同意后,方取得参加综合考核资格。
4、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安排在2023年春季学期。
三、公开招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同等学力者必须具备下述条件: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计算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进修完成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生学位课程(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成绩单)。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人不包括报考导师。
6、符合《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报考类别和入学时间
(一)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二)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入学时间(春季2023年3月或秋季2023年9月),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往届硕士生须选择春季入学;应届硕士生应根据实际毕业时间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且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五、关于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合作招生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11 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与我校相关学院博导合作招收和指导博士研究生,2023年合作招收博士生的产业教授名单咨询报考学院。请考生与报考学院、校内导师和产业教授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公开招考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12月8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具体手续和办法请上网查询,网址为http://202.119.85.163/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
3、报名材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如无可不附);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6)代表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论文、专利、著作等成果);
(7)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
(8)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将以上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于12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考学院邮箱(联系方式见附表)。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通过EMS或顺丰速运寄送至研招办。
(二)资格审核
12月16日前,各学院组成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提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综合考核
2023年1月6日前,具体安排见各学院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政治理论课和报考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见学院通知。
(四)相关费用:报名费120元,综合考核费80元。缴费方式:报名费120元,2022年12月9日前登陆博士报名系统,在“审核、材料”一项中点击交纳报名费,逾期未交视为报名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2年12月13日-16日登陆博士报名系统,在“准考、考试”一项中点击交纳考核费,交纳综合考核费80元,逾期未交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七、录取
1、我校根据2023年招生规模、考生申请材料、导师考核和综合考核成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由我校与考生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录取的考生分为春、秋两季入学,入学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制、学费及奖助
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
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博士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
3、学校面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建立了多元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具体见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
4、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批准后可至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学校每年资助优秀博士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
九、其他说明
1、如教育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2、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安排住宿,考生应慎重决定后选择报考。
3、对于在博士生报名、考核和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视具体情况对其作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核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相应处理。
十、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4303162 传真:025-84315498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4 单位代码:10288
3、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
十一、各单位招生计划
1、各单位公布的公开招考计划是根据2022年招生计划初定,仅供参考。各学院实际公开招考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公开招考计划中不含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招生计划。
2、公布的公开招考计划中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专业为我校各博士招生专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招收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力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报考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报考前须咨询报考学院,优先接收联合培养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
3、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导师分属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公共事务学院,请考生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考导师所属单位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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