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学院2023年对口支援贵州医科大学定向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对口支援贵州医科大学定向培养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对口支援贵州医科大学定向培养计划”均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一、生源范围
贵州医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教师。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贵州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承诺毕业后回本人所在原单位就业,服务期不少于 8 年。
(三)考生必须符合《北京协和医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报考、录取,相关后果由 考生本人承担。招生专业参见《北京协和医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导师遴选情况由学校统筹安排。
三、报名
(一)由贵州医科大学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
(二)招生专业、招收人数、报名程序及时间参见《北京协和医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协和医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其中“考试方式”只能选择“统考”,专项计划只能选择“对口支援贵州医科大学定向培养计划”,“报考类别”只能填“定向”,“定向单位”填写档案所在单位。
(四)按我校规定时间,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贵州医科大学出具的在职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
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材料。
四、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政策与统考生相同,择优录取。
(二)不录取未报考“对口支援贵州医科大学定向培养计划”的普通统考调剂考生;报考“对口支援贵州医科大学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在拟录取后,按要求贵州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与考生本人签订《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五、其他
(一)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对在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三)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四)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需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五)如果教育部在 2023 年的研究生招生中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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