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启动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国防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现启动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对象
1.拥有中国国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含正在攻读硕士学位的军队在职干部;如获录取,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拥有中国国籍的已获硕职干部、军队院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含军队在校及科研单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地方应/往届生。
二、 招生专业
数学、物理学、系统科学、力学(2023年临时调整至空天科学学院进行招生,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空天科学学院发布的通知)。
三、 招生导师
招生导师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2023年上岗研究生指导教师。
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 报考条件
具体参见《国防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详见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nudt.edu.cn)、《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补充细则》(见附件2)。
五、 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2年9月9日00:00时至2022年10月10日24:00时,申请人登录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详见学校通知)。网址:https://yjszs.nudt.edu.cn。
1.注册并以考生身份登录;
2.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记住生成的报名号;
3.下载打印并填写《国防科技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含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以下简称《博士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
(二)材料交寄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之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逾期提交者或者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任缺一者将一律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清单:
1. 《国防科技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含两份相关学科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往届生还需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经报考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
4. 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5. 外语水平证明。
6. 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获得学科竞赛奖励等证明材料(注:所有成果须本人提供佐证材料,例如,已发表的论文需要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和期刊来源证明)。
7. 应届军人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学员证复印件、《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推荐表》;
军队在职干部另需提供:军官证复印件、《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并于2022年下半年报政治部门备案)、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硕士学位论文;
应届地方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复印件;
往届地方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硕士学位论文,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8.《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
注:军人考生须提交体能合格证明;获得境外学位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材料清单7、8只邮寄纸质版,不需要提供电子版。所有原件参加考核时需携带以备查验。
纸质版书面申请材料可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提交。邮寄材料请使用邮政EMS方式(其他快递不予接收),邮寄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福元路1号理学院教科处,收件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731-87001039,邮编:410072。邮寄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12时(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递交材料需送至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福元路1号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3103室),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以送达办公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版申请材料(材料清单1-6),按顺序扫描成1份PDF文件,以“XX专业博士申请考核+姓名”命名,与考生基本信息表(只提供电子版,见附件4)一起发送至学院研究生招生邮箱(民网yjszs_s2@nudt.edu.cn),并在邮件主题中写明:“XX专业博士申请考核报名”。电子版材料仅需发送一次,若确需修改,请确保以最后一封邮件为准。
学院将于10月20日左右通过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英语水平测试及入学资格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来校参加入学英语水平测试和入学资格考试。英语水平符合《国防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要求的可不参加英语水平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15:00,地点:国防科技大学长沙校区101教学楼。
入学资格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19:00,地点:国防科技大学长沙校区101教学楼。入学资格考试内容见学院公布的考试大纲(见附件5)。
(四)材料审核与创新能力面试
材料审核:10月25日至11月5日
创新能力面试:11月9日至11月12日(暂定)
通过材料审核及创新能力面试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身心素质考察,未参加或者考察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军人研究生体检标准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学校辅助检查项目要求,地方研究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和学校辅助检查项目要求(见http://yjszs.nudt.edu.cn/
pubweb/homePageList/detailed.view?keyId=816)。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前,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需要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证明材料。
(五)录取
学院按照申请人创新能力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结合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等考察情况,提出录取人员建议名单,并报学校审批。入学时间为2023年春季学期(部分因所在学校学制原因未能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外校应届硕士生,可申请推迟至2023年秋季学期入学,但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
六、 有关要求
1. 申请人按照学院明确的时间节点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伪造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者将视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选拔阶段。
2. 学院将充分发挥专家组集体把关作用,加强对考生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等的考查和评价,并注重考生思政(军政)素质、心理素质的考察,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3. 材料审核、创新能力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保存备查。
4. 本方案解释权归理学院教学科研处。
七、 联系电话
理学院招生办公室:0731-87001030、87001039
理学院纪检办公室:0731-87001046
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0731-87023061
附件请查看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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