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与精神,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坚持综合评价,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接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2023年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制定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成立监督小组并处理相关申诉意见,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
三、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已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阶段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接收计划
1.硕士推免生招生专业及人数见《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及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专业(研究方向)暂不接收推免生,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信息为准。
2.我校以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可接收直博生:数学、物理学、生物学、水利工程、畜牧学、草学,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信息为准。直博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博士招生总计划的20%。
五、接收流程
1.9月23日左右推免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进行网上支付等手续。
2.拟申请我校2023年研究生的推免生,请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填报,并及时关注系统提示和手机短信。
3.10月12日左右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请在12小时内登录系统进行确认。
4.复试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学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外语水平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宁夏大学2023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及3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
5.被我校确定拟录取的推免生,将于10月15日左右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
六、复试
1.基本要求
结合所在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人文素养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2.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基本技能
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践能力
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考核学生专业技能、应用技能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
(3)综合素质和能力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和时间见各培养单位实施细则,其中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成绩计算
(1)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的产生由考生的复试成绩排名确定,复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培养单位须填写《2023年宁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公示复试成绩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10月25日左右,在宁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后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或本科毕业证,或受处分;
(3)体检不合格。
3.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电话:0951-2061096
邮箱:yzb@nx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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