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不拘一格选拔拔尖创新型人才,我校2023年继续在部分优秀导师中通过“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提前选拔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及专家审核、学校审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
2.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现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或其他院校(科研单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人员;或已经取得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5年以内人员(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申请人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5.英语水平达到博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6.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
申请人须提前与报考导师联系,通过导师考核。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的还须按要求提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二、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导师和招生人数详见《昆明理工大学2023年招收学术博士研究生部分导师提前选拔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材料
1.《昆明理工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填报,自动生成,签字、盖章);
2.报考导师填写的《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3.两名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4.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境外学历及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硕士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证件和证书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在读硕士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硕士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诚信考试承诺书;
7.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表。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工作部门审核盖章;
8.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9.往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及评议书,在读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二年级硕士提交开题设想);
10.个人陈述及自我评价材料(内容包含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2000字以内);
11.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原件和复印件;
12.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13.报考学科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3年内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四、申请程序、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申请者于2022年9月7日-2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2年9月22日将所有的申请材料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呈贡校区公教楼5楼529室,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交纳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费285元。
1.申请者请先登录《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
2.联系报考导师,由报考导师进行考核,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的还须按要求提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3.有两名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提交《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4.其它材料详见前述第三条4-13项申请材料要求。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移交给报考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学院,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组织专家组负责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材料审核和综合面试考核在9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考核要求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确定后通知考生。
五、审核办法
1.材料审核
由一级学科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材料审核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对考生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判,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评定成绩。材料审核评定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考核
(1)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以考生材料审核结果为基础,通过面试和答辩【包括5-10分钟左右的个人成果、科研(工程)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等方面的PPT讲解和展示,英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考核等】等方式对考生的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进行深层次综合考核,给出每位考生的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上述审核结果,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50%,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成绩(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累加后除3所得百分制成绩)占50%,综合评定申请人综合成绩。
六、录取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专家组审核评定的综合成绩,以导师为单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审核结果,并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3.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和相关要求与普通招考相同,请考生届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工作预计在10月中旬左右完成。《录取通知书》预计将在2023年6月下旬左右与普通招考录取学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请考生届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
七、培养方式、学制及学费
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学制为4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按我校硕博连读学制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毕业、就业及奖学金、助学金政策等与其他全日制同类型博士研究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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