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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经各招生院系组织复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不含本科直博生、思想政治骨干专项计划),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署具真实姓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4日—2022年7月8日
联系电话:
020-8711340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0-87110195(纪委办公室)
二、思想政治骨干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经该计划主管部门审核后另行公示。
三、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检录审核同意,录取结果方为有效。未能通过检录审核、学籍学历未通过校验且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现实表现审查未通过、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未及时寄送定向协议书、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未提供合格离职证明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等考生,我校将缓发录取通知书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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