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精神,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
二、录取规模
教育部下达我所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0人。
三、组织管理
2022年博士生复试(即面试,以下统称复试)工作在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由各专业相关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组长按本方案组织复试工作,纪检人员监督复试过程。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
1.硕博连读考生: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
2.其他考生:笔试需满足英语60分、专业课60分。
(二)复试安排
复试方式:在哈考生采取现场复试;其他考生采取腾讯会议网络远程视频复试。
复试时间:2022年5月31日。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学生的英语及相关专业知识。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采用百分制,按六方面评定成绩,思维、概念、基础知识、知识面、英语、心理测试。
复试成绩按复试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复试小组成员要公平、公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认真准备考题,积极提问,严肃评分。
五、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考生的总成绩按下式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分/3)×0.3+复试成绩×0.5+英语×0.2
硕博连读考生笔试的英语成绩和总分分别按照参加笔试考生前三名的平均分计算。
(三)拟录取顺序及原则
1.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则直接进入拟录取名单。
2.其他考生复试成绩合格按照总成绩循序录取。
3.不予录取情况说明
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60分,或三分之二及以上复试专家评分<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纪律要求
1.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研究所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复试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网络远程视频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缩屏;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房间,禁止他人进出。
七、工作监督
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严格把好工作质量关。纪检监督组派专人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八、信息公开
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纪检室提出申诉。监督电话:0451-86652052、8665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