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委、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组织工作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博士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监督招生过程。
2.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招生、复试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综合面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生的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博导组成,设立组长 1 名,并配备秘书 1 名。综合面试小组成员须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3. 学院对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时间和考生范围
1. 复试时间:2022 年 5 月 14 日 9:00 开始。
2. 复试考生范围:“普通招考”考生,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达到分数线要求者进入复试,未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复试。“申请-考核制”考生直接进入复试。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综合面试形式。
复试网络平台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指南参照:《上海电力大学 2022 年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操作指南》(https://yjsc.shiep.edu.cn/7d/31/c948a228657/page.htm)。网络远程综合面试的满分值为 300 分,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能力考核60 分,专业知识与科研能力考核 180 分,思想政治与综合素质考核 60 分等三项内容。外语口语与听力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与他人进行外语交流的能力,以及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专业知识与科研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研究计划水平,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
思想政治与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心理健康、社会实践情况等。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对考生的提问、考生的回答要做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及录音录像材料须在复试完毕后存档备查。
四、录取原则
1. 录取总成绩计算
(1)“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2)“申请-考核制” 考生:录取总成绩=专业综合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2. 在综合面试成绩达到 180 分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经所报考导师认可同意招收后,该考生进入第一轮拟录取名单;未进入第一轮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可在当年仍有招收名额的导师中再次选择导师,经所选择导师认可同意招收后,该考生进入第二轮拟录取名单;余此类推。
3.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180 分者;
2. 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体检不合格者。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学院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
2. 学院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电力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3. 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公布。
4. 学院接受对复试有异议者的投诉或申诉。对投诉或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复议。我院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021-35303160,邮箱:dqxy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