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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责编:张雪丹 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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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方式及招生计划

2022年采取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从我校2020级、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

2022年我院招收博士研究生实际数量以学校下达招生数量指标为准。(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核拟采用“网络远程线上考核”方式或线下考核方式进行(以届时最新通知为准)。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到位。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发布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分配招生计划;审定准考名单、候选人名单及考生初录名单;考试录取过程监督等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若干考核小组。招生工作组和考核小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由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指导考核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遴选考核小组成员、开展对考核小组成员的培训,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考核小组的考官不少于5名,由本学科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职称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协助组长组织本组考生考核工作,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系统测试等。

四、考生资格审查(仅限公开招考方式考生参加,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

学院在考核前将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核验出身份和学籍学历不符合考核规定的考生,不得允许其参加考核。考生在考核开始前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生成电子版材料以“考生报名号+姓名”命名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内每份资料按照下面材料排序标注序号,以“序号+材料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学院指定的邮箱(tiangongfangzhi@163.com),学院将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提交审核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3月27日。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一)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pdf格式,研招网报名系统下载,签字、盖章)。

(二)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三)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获学位学校研究生院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四)应届硕士生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并在报到时补验硕士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且提交复印件;往届硕士生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六)两封《报考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希赛网出具)(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1)。

(七)考生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须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同意报考证明》(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2)。

(八)英语成绩证明。

(九)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和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外)报考时须提交《脱产攻读天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3),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确认、签字。

(十)报考费缴费成功截图。

(十一)考生个人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论文需要提供检索证明、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书、合同等材料)。

(十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4)。

(十三)《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5)。

(十四)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考核资格。

2.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4.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5.除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向博士生外,原则上只招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和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外)报考时均须提交“脱产攻读天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录取后本人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材料须转至我校。

五、考核安排

(一)考核方式与时间

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拟采取“网络远程线上考核”或线下考核方式进行。若采取“网络远程线上考核”进行,则拟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考核系统平台,“钉钉会议”作为备选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和“钉钉会议”,并根据学院要求提前进行系统测试。

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形式以学校公布为准。

(二)材料审查

学院组织审查考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可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材料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三)综合考核

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全面考查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1.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考生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1)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考核,英语测试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 ≥425 或 IELTS(A类学术类) ≥5.5 或GRE成绩≥1300分(新标准≥260分)或 TOEFL≥60 或 WSK(PETS5)≥60 视为英语成绩合格。考生是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以上英语成绩始终有效;非应届考生,以上英语成绩近三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日。英语成绩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基础测试

考核条件:考生英语成绩认定合格,方能参与考核;否则消考生考核资格。专业基础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试方式:由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牵头组成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3-5人,其中高级职称至少3人),经学院备案、培训,对考生的专业基础能力进行测评,组织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背景材料(请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排名等;

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如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等);

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

3.专业综合测试

采用面试形式。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专业综合测试考试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由学院安排测试小组对考生该项能力进行测试。

考核内容:学院根据考生报考导师的情况确定测试小组(一般由学位会成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科学术骨干或学院指定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各测试小组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测评或考核。

考生以学术报告形式介绍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或由考生独立完成的其它科技工作,时间5-10分钟。要求:研究背景、意义,研究现状,解决的科学问题,采用的实验、理论和计算方法,主要结果、结论及其科学价值。报告结束后,考生回答老师的提问。

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考察:测试考生具备的与该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问答时间为8分钟左右。

学术水平考查: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问答时间为8分钟左右。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这一项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要求

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程序规范,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若学院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考核。

学院将提前准备考核试题,不同考核小组会统一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生的考核成绩由每位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给出分数,考核小组计算每位考生平均分作为考核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学科(专业)各考核小组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考核结束后由测试组组长将考试成绩上报至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对每个考核小组考核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分情况将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全程可追溯。录音录像资料、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专业基础测试*30%+专业综合测试*70%。

各单项成绩低于合格线,视为总成绩不合格。

六、缴纳费用

相关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20日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考生通过博士生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并获取网上报名号。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费:230元(仅限公开招考考生缴纳)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缴费网址:https://pay.tiangong.edu.cn/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并在考前将缴费截图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项材料发送到学院指定的邮箱核验,请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方式选择对应的缴费金额,切勿错缴。(未按期缴费者,报名无效)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硕博连读生)均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后进行,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工业大学相关要求办理。

八、考核纪律及要求

(一)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1.学院将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考核小组考官和工作人员,每名考官和工作人员均将签订《2022年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密责任书》,对试题以及相关工作严格对外保密。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将自觉回避本学科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

2.学院充分重视对考核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使他们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严守招生纪律,营造我院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核小组组长、考官和小组秘书要熟练掌握网络远程考核系统平台的各项操作,学院将配备专人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考核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3.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过程要严肃认真,期间考官不要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

(二)考生纪律及要求

1.考生须确保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2.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录取

(一)本学科每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非校内的兼职导师担任第一导师需符合《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原则上每年招生(含跨学科招生、硕博连读生)总数不超过1名(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各类高端人才,学校每年定向支持博士招生指标。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的分配与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科研业绩挂钩,适当向正在主持级项目、科研成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倾斜。具体办法参见《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生名额分配办法》。

对在博士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导师或指导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造成学校计划指标流失等情况,核减相关导师招生名额或暂停招生资格。

(二)学院每学年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60%。

(三)考生材料审查合格、英语成绩认定合格且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单项均不低于60分。

(四)学院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生名额分配情况、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五)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承认的硕士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关录取政策以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十、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2-83955527

网站地址:http://fz.tiangong.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F309室

十一、其他事项

(一)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招生计划、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及公示拟录取学生信息等。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天津市及天津工业大学相关要求执行。

(三)本办法由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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