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00
年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与原建设部武汉城市建设学院规划建筑系等相关专业合并组建。目前学院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和室内设计及其理论;设有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院下设建筑学系、城市规划系、景观学系和设计学系四个教学单位并拥有武汉华中科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华中科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多个甲级资质设计机构作为教学与实践基地。学院有湖北省城镇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字光影技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建筑与环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省民族特色村镇研究与实训基地、《新建筑》杂志社、院图书分馆、建筑模型室、GIS实验室、CAAD
中心等多个教学和科研单位。学院共有教授 31 人,副教授 40 人,讲师 46 人,助教 1
人。学院博士生导师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学院网站信息。近年来博士研究生一次就业率达到
100%毕业生主要到科研院所、国内一流建筑、规划设计机构,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以及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从事科研、规划、设计、管理工作。学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学院博士研究生中硕博连读生占考生比例为
20-50%左右,申请考核制占考生比例为 50-80%左右。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导情况请查阅学院网站:http://aup.hust.edu.cn/szll1/szgk.htm
招生专业目录
咨询邮箱:964834938@qq.com
提交材料清单:
(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模板可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3)具有代表性的科学研究成果,如已见刊的学术论文(期刊的封面、全部目录、论文和封底;论文有被 SCI、SSCI、A&HCI 等检索,必须提供相应的检索报告。注:未正式出版的期刊书籍等不要加入到材料中,包括录用通知、出版合同等)、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4)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
(5)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研究工作进展报告等。
(6)在建规学院网站,研究生教学板块的表格下载中,下载并填写《考生情况登记》,系统提交并发到指定的邮箱。
(7)提供 2 名推荐专家的基本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一名是申请者的硕士生导师,另一名是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系统将向推荐专家发送邮件和短信,由希赛网在线反馈推荐意见。
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申请材料提交及缴费务必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在我校博士“申请-考核”报名系统完成。学院将对申请材料符合报考说明要求的情况进行初审并反馈意见。考生可进行补充或完善,但必须在 2 月 28 日前提交(包括推荐人在系统提交推荐意见)。系统关闭后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特别说明:
请考生将材料 1-6 按顺序制作目录,纸质材料整理之后装订成册,2 月18 日-3 月 5 日可快递寄送(寄出截止时间为 3 月 3 日)或亲自送至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103 办公室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1037 号南四楼 103 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7-87543156\87559134
咨询邮箱:8741136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