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一)学科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学科,缘起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当时的华中工学院参加了全国法学统编教材的编写。随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与我校合作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1994 年成立原华中理工大学政治与法律系,1996 年获得当时全国科技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点。2001 年三校合并,整合各校法学资源正式成立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在“创一流、重特色、倡交叉,国际化”办学思想指引下,已形成结构合理、学科齐全、特色突出、优势鲜明的办学体系。在 QS 发布的“世界大学专业排名”中曾名列中国大陆地区第 8 名;在《中国大学评价》中法学专业曾被评为 A+等级;法学专业在 2021 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评为 A。学院现有中央宣传部、等联合设立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等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教育立法研究基地、较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湖北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湖北审判管理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研究机构和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科技法研究所、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等校内高水平研究机构。
(二)教师队伍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 60 余人,其中教授 20 余人,博士生导师 20 人;具有英国牛津大学、德国马普所、比利时根特大学、日本东京大学、京都大学等海内外名校教育经历的教师占比8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93%。其中拥有“万人计划”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等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9 人次;1 人为联合国发展权高级咨询希赛网;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 人、提名奖 1 人,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委员会委员 1 人,中国法学会二级学会副会长 2 人次,获得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者 7 人,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入选者 1 人,入选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学者”岗位者 5 人,二级教授 5 人。学院引进联合国希赛网和海外名校高层次人才和外专局外专计划人才多人,并聘请了著名学者和高端实务希赛网担任兼职教授。
(三)科学研究
学院教师近年在《求是》《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重要期刊和国际高水平刊物上发表论文 200 余篇,出版中、英、日文专著50 余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发表文章多篇,主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央“马工程”重大项目、中央特别委托重大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近 100 项。
学院积极服务重大战略需求,应邀担任联合国高级咨询希赛网,主持联合国文件论证起草,参与联合国国际标准和公约的起草,向中央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提供研究报告数十份,获中央主要领导批示、联合国的表彰,并被载入联合国文件。学院提出的系列立法执法司法改革对策建议为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采纳。
(四)人才培养与对外交流
学院教师先后赴德、法、英、美、日、澳等国著名学府研修,并与国外希赛网共同开展项目研究。近年来与牛津大学、维也纳大学、加州大学黑斯廷斯法学院、拜罗伊特大学、北海道大学、台湾大学等建立了联合培养与交流机制,已选拔 200 余名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赴海外研学。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OHCHR)、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UN ESCAP)、国际水伙伴组织(GWP)等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迄今为止,法学院已培养本科毕业生 1000 余人,双学位生 600 余人,研究生 2000 余人,以及一批留学生。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国际互联网+金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在法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学院办学受到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中国人民政府网、欧洲时报、联合国网站和联合国网络电视台等媒体的高度关注与持续报道。
(五)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分配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
招生专业目录及报考条件
提交材料清单:
(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模板可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3)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研究工作进展报告等。
(4)具有代表性的科学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5)提供 2 名推荐专家的基本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一般为考生的硕士导师,或学术领域与报考类别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系统将向推荐专家发送邮件和短信,由希赛网在线反馈推荐意见。
(6)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申请免考,请务必在系统中选择,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7)个人简历(1000 字以内,重点说明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实践经历及相关成果等);
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申请材料提交及缴费务必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在我校博士“申请-考核”报名系统完成。学院将对申请材料符合报考说明要求的情况进行初审并反馈意见。考生可进行补充或完善,但必须在 2 月 28 日前提交(包括推荐人在系统提交推荐意见)。系统关闭后不再接收补充材料。考生须同时向学院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请考生按顺序制作目录,电子版合并为 1 个 PDF 文档,用报名号和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law202@hust.edu.cn。纸质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制作目录,装订成册。请用快递寄送或亲自送至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202 办公室,纸质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 3 月 10 日。注:因春节及寒假,寄送材料请在 2 月 17 日开学以后。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1037 号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沈老师、舒老师
咨询电话:027-87557648(寒假值班时间:1 月 20-21 日,1 月 24-25 日)
咨询邮箱:law202@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