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申请-审核制”是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一种方式,总体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研究生院的指导下进行。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我院研究生招生实施由医院领导、科教科科研及教学管理人员、招生专业二级学科希赛网、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完成,并成立深圳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希赛网考核小组、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小组。
二、招生专业
本院 2022 年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专业: 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代码:100601,招生导师:史渊源。
三、考生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7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5.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 英语: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CET-6 成绩≥425 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或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 合格,或雅思成绩(IELTS,学术类)≥6.0,或托福成绩(TOEFL)≥90,或 GRE 成绩≥305,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PETS5) 考试合格,或在英语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2) 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 及以上;
(3) 医古文:参加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医古文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6.须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
(1) 应届考生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或正式接受 的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 1 篇。
(2) 非应届考生
非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或正式接 受的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 2 篇。
注:凡在学术传承及创新能力方面确有特殊专长者,医院审查通过,经学校学术水平评议希赛网小组面试合格后,可纳入考核。
7.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历证书;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二)否决标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初审)
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违反毕业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者。
2. 在硕士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出现不及格 者。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2 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附件《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2 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进行报名和申请材料的提交。
(二)申请资格审核
1.形式审查:医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视为审查不合格,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回。
2.科研能力审核:医院组织专家组和导师,重点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从学术经历、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评分,形成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
3.名单确定:医院根据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按照导师招生计划数与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的 1:3 进行确定,等额选拔仅限于报考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相等的情况。
4.名单公示:医院将入围综合考核的名单上报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1.资格复审
医院应在综合考核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考生需提供 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思想政治审核表以供报考院系 查验。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2.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作为面试中的重要参考。
(2)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知识结构、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重点考察其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能力;综合评价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
3.考核形式
专家组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类型及培养目标要求,采用申请材料资格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复试。 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五、考核时间
1.“申请-审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6日 23:59 至 2022 年 1 月 3 日 23:59。
2.考生须于 2022 年 1 月 4 日 9:00 前向医院上报研究生院的规定邮箱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
3. 医院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 行评估,研究生院拟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前对外公示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4.根据研究生整体工作安排,综合考核工作预计于 2022年 1 月 12 日前完成。
六、录取原则
1. 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最终成绩=科研能力评价总 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 50%。
2.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为百分制,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导师的科研评价成绩 50%+专家组的科研评价成绩 50%。
3. 医院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 按照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审核后进行公示。
4.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监督申诉
本院保证监督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请通过来电、邮件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反映人需以书面文字申请形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本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保密并核实,提请医院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处理。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5- 28338833 转 1208,邮箱:lgqzyykjk@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体育新城大运路 1 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科教楼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