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博士“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录取公平。在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考核工作由教育处研究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成立希赛网审核小组,负责根据考生的学术经历、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的考核。材料审核小组评审前应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分细则,教育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进行培训和现场监督。
3. 成立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复试的记录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复试,并提出录取意见。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复试考核表交至教育处研究生办公室。
4.成立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由教育处研究生办和学生办公室组成。
5.成立复试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由医务处专家组成,制定我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做好复试疫情防控工作。
三、招生专业
我院2022年实施“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的专业包括:中医内科学(专业代码100506)、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代码100602)。
四、考生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英语: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CET-6成绩≥425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或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或雅思成绩(IELTS,学术类)≥6.0,或托福成绩(TOEFL)≥90,或GRE成绩≥305,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或在英语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2)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及以上;
(3)医古文:参加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医古文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6.须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
(1)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或正式接受的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
(2)非应届考生:非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或正式接受的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
注:凡在学术传承及创新能力方面确有特殊专长者,学院审查通过,经学校学术水平评议希赛网小组面试合格后,可纳入考核。
7.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历证书;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五、否决标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初审)
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违反毕业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者。
2.在硕士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出现不及格者。
六、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
(1)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审核:研究生办及学办对申请人网上递交及函寄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希赛网审核小组。
(2)导师审核:申请导师对通过学院形式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依据评分细则进行科学评价,形成导师的科研能力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导师的科研评价分数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专家组审核。导师的科研评价成绩占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的50%。
(3)专家组审核:希赛网审核小组对导师推荐的申请人材料进行科研能力评价,从学术经历、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专家组的科研能力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综合考核。专家组的科研评价成绩占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的50%。
(4)名单确定: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按照导师招生计划数与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的比例1:3 进行确定,等额选拔仅限于报考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相等的情况。
(5)名单公示:招生学院将入围综合考核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网站上对科研能力评价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后,方能取得综合考核资格。
2.综合考核
(1)资格复审:在综合考核前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思想政治审核表以供查验。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包含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知识结构、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重点考察其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能力;综合评价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核形式结合学科特点,可以采用笔试、面试、实验及临床动手能力操作等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名专家组成。
3.考核完毕后研究生办公室将及时将考核材料进行汇总,并将考核结果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公告栏进行公示。
4.通过我院考核并同意接收为“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的申请表与其他相关材料一起报送研究生院审核,最终录取名单以大学公布为准。
七、录取
1.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最终成绩=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
2.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为百分制,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导师的科研评价成绩50%+专家组的科研评价成绩50%。
3.学院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审核后进行公示。
4.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公示期间,如考生对考核过程中公正性实名提出质疑,可以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意见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公示及监督渠道
我院“申请审核”博士复试录取方案、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大学研招办网站公布 ,网 址 为http://yanjiusheng.bucm.edu.cn.咨询电话:010-64286502。东方医院受理电话:研究生办:010-67687311,邮箱:dfyjsk@126.com纪检办公室:010-67689626此外,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53911041,举报邮箱:doctors@bucm.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九、体检
按体检标准,考生须提交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表(体检项目至少包括肝功2项、常规体检、尿素氮、血常规、空腹血糖、胸透),有效期为报名截止日期前一个月,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录取。
十、选拔时间与考场安排:
1.“申请-审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23:59至2022年1月3日23:59。
2.考生须于2022年1月4日9:00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dfyjsk@126.com )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
3.材料审核:2022年1月4日—1月7日;拟于2022年1月7日前对外公示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4.综合考核:2022年1月10日—1月12日;地点:东方医院东楼南支237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