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革,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2022 年我校将继续试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为依据,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生占用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指标。
二、组织管理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材料初审及素质审查小组、疫情防控小组。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7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英语: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CET-6 成绩≥425 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或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或雅思成绩ELTS,学术类)≥6.0,或托福成绩(TOEFL)≥90,或 GRE 成绩≥305,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PETS5)考试合格,或在英语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2)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 及以上;
(3)医古文:参加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医古文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6、须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
(1)应届考生
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或正式接受的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 1 篇。
(2) 非应届考生
非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或正式接受的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 2 篇。
注:凡在学术传承及创新能力方面确有特殊专长者,学院审查通过,经学校学术水平评议希赛网小组面试合格后,可纳入考核。
7、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历证书;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二)否决标准(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入学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违反毕业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者。
2、在硕士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出现不及格者。
3、提供不实材料证书造假者。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申请材料提交
见《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2 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
(二)申请资格审核
1、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对申请人网上递交及函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和导师进行科研能力审核。
2、科研能力审核小组重点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分,形成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
3、具体安排
4、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后,方能取得综合考核资格。公示期间,如考生对书面材料的审查过程中的公正性持有疑议,可以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
2022年1月11日、12日
2、综合考核过程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2)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
(3)考核按专业进行,内容包含:
①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核
②专业面试。
③实验能力或技能考核。
(4)成绩评定办法综合考核各自所占权重由学院自行制定,实行百分制,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五、考核时间
(一)总体安排
1、“申请-审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1 月3 日。
2、考生须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前(以寄到为准)向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发入指定邮箱。
3、学院审核:希赛网审核小组和导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给出百分制成绩。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拟定复试名单并报送至研究生院。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前由研究生院对外公示参加综合考核名单。
4、综合考核:学院将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12 日组织综合考核,请考生提前准备个人情况介绍 PPT,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心理素质、 职业素养等。
5、体检:按照研究生院要求进行。
6、综合考核工作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前完成。
(二)具体安排
根据“申请-审核”制的相关要求,原则符合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2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复试名单依据材料评价的结果而确定。综合考核工作定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开始,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
学院将于 2022 年 1 月 9 日前利用钉钉、电话通知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准备考核,请接到通知的考生确认是否参加综合考核并准备面试 PPT。考生须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前需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个.rar 的压缩包文件发至申请学院教学办公室邮箱。以上提供基本材料和科研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完整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方式及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等方面。“申请-审核制”的拟录取考生将不再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最终成绩=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 50%。
(二)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为百分制,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导师的科研评价成绩 50%+专家组的科研评价成绩 50%。
(三)招生学院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审核后进行公示。
(四)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公示期间,如考生对考核过程中公正性实名提出质疑,可以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意见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监督及申诉渠道
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考生可向中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以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形式,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学院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责成相关学科综合考核小组进行复议。投诉者对复议仍有异议的,可上报学校复试领导工作组申请再次复议。中医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 010-53912018,若咨询或有异议可发邮件:胡老师,邮箱:zyxyyjs2020@163.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楼 A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