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录取原则,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服务特殊需求,从事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学术研究和文化交流活动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从事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
②在省级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过2篇以上(含2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出版社独立出版10万字以上(含10万字)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著作;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两名希赛网)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凡在国(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报名时均须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生计划
拟招7名(以正式下达指标为准),具体招生目录见附件。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
1.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5日--2022年2月28日。
考生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hsi.com.cn/)报名。报名前,请考生务必充分阅读和了解具体报考条件。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
(1)时间:2022年2月底至3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通知)
(2)地点: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招生科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科技信息楼南1301)
(3)资格审查: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硕士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若因疫情原因学校防控未解封,按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寄送学校(另行通知)。
3.报考材料要求
考生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1)《闽南师范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学历证书》(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持本人《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学历证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各1份。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专家推荐书》(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两名专家推荐,并加盖教授或希赛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攻读闽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计划书。
(7)《思想政治情况表》。
(8)《体格检查表》(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按高考体检标准检查并盖公章,至2022年5月31日半年内的体检结果有效)。
(9)《科研成果表》。
本校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校人事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费
(1)报名费标准:160元。
(2)交费方式:现场确认前交费。户名:闽南师范大学,帐号:35001662433050013703,备注为:姓名+2022博士报名费。
5.准考证发放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2022年4月14日-15日正常上班时间到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科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17日。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三门:英语或日语(不含听力)、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三门科目均为闭卷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分值为100分,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附后)。
(3)考试地点:闽南师范大学,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校熟悉考场)。
2.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在初试后时通知。相关要求见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通知。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专业基础课程(详情见专业目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体检
体检参照、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品德(含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博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八、学制与培养费
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学制三年,培养年限3—6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学费标准暂定为10000元/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学制内可享受规定的奖助学金。
九、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
十、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场纪律,在招生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考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按有关规定记入《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闽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根据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闽南文化研究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5.考生如同时报考他校,且被我校和他校同时录取的,必须于我校拟录取公示截止时间前确定录取学校,并书面告知我校,否则因多校同时上报、影响考生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6.考生应按疫情防控规定和我校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和复试工作,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公布的政策为准。
8.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科技信息楼南1301
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63000)
联系方式:0596-2527801
网 址:http://yjsc.mnnu.edu.cn/
招生学院(闽南文化研究院)联系方式:尤老师 0596-2597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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