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8]204号),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生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专家组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院招生工作;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员的材料审核和面试组织工作;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生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收名额
2022 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招生人数的 2/3,具体名额根据学校最终下达指标确定。
四、招生程序
1.个人申请: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15日,学生报名申请及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见研究生院通知)。
2.资格审核与综合考核: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31日,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完成综合考核,提交考核结果。
五、申请条件
1.“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向上,积极参与学校的党团活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本校在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全程脱产学习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位居本专业同年级的前70%。
(4)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分,或IELTS≥5.5分,或TOEFL≥75分,或WSK(PETS5)≥50分。
(5)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
(6)申请人须征得所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同意,并由该导师以书面形式出具意见。3
2.“申请考核”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50分,或IELTS(A类)≥6分,或TOEFL≥85分,或WSK(PETS5)≥60分、口试≥2分。
(5)申请者须满足以下学术成果条件之一(成果要求近3年以内):
①以第一作者在SCI、EI或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论文内容与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相符;
②以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2件;
③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奖项1项(排名第一);
④获得一级学会奖励(排名第一);
⑤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6)申请人须征得所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同意,并由该导师以书面形式出具意见。
六、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 10 分钟学术情况汇报(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
2.学位点组织不少于 5 位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博士研究生导师列席参加,不参与报考本人考生打分。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研究潜力的评价,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英语水平考核采用笔译文献摘要的方式,结合考生的英语水平证明进行评分。
3.考核内容占比:专业素质占40%,英语水平占30%,研究潜力占30%,均以百分制核算。希赛网独立评分,综合考核成绩按希赛网打分的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综合考核结果负责,如有必要,综合考核专家组可对考生再次考核。
七、录取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取名单,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当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名单。
八、其他
1.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考核过程注重选拔质量,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
2.在招生过程中,研究生若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拟录取的考生计入导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数,导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数不得超过当年该导师分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联华老师
联系电话:0571-61067735
材料邮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7号学院楼-503室,收件人:郭联华,电话:0571-61067735(13386522027)
十、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上内容如与相关文件有冲突,则以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