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术型博士2022年招生简章》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博士2022年招生简章》要求,结合新能源与材料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如下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报考条件和报考要求。
一、学习形式
学术型博士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
工程博士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招收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非全日制招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5.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在入学前通过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外语要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全日制工程博士)需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50(或良好)、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或合格)、或托福成绩≥80、或雅思成绩≥5.5或PETS5≥55;
非全日制工程博士需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或合格)、或托福成绩≥80分、或雅思成绩≥5.5或PETS5≥55。
无法提供外语水平证明的,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报考全日制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含),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工程博士招生项目包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博士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专项(学习形式必须为非全日制)。
(1)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创新实践能力,具备成为未来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的培养潜力。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专项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五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主持或者作为主要骨干实质参与中国石油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②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见报考材料第10条),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定向就业类别进行培养的意见等;推荐证明须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中的科研情况须经学校战略合作科技专项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④报名意见须经学校战略合作人才培养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010-89731769,89733064。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01月12日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4月6日
2.报名流程:
申请人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术型博士2022年招生简章》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博士2022年招生简章》的报名流程,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博士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报名网址:(http://gmss.cup.edu.cn/bs/index)
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及时下载、打印报名材料。
四、报考材料
第一阶段报考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月13日(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第二阶段报考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请报名考生向学院办公室送交(邮寄)以下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
2.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3.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从报名系统下载);
4.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一页上,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5.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学校盖章原件)
6.学历学位材料:
(1)学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硕士)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硕士),单证(学位)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应届硕士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扫描件;
8.考生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一份(从报名系统下载,1500字左右)。内容中涉及到的论文、著作、获奖等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9.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
10.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专项推荐表”
11.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考生报考确认书;(从报名系统下载)
12.定向非定向承诺书(从报名系统下载)
上述报名材料2-12项须按招生系统要求上传电子版。
报名材料形式审查结果于材料接收截止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在学院主页公示。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办公室 邮编:102249联系电话:010-89739070
注:报名材料须通过EMS寄送(不接受EMS以外的邮件)
五、其他
1.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须与博士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且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入学等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2.考生咨询电话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办公室电话:010-8973907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