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院现已启动2022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要面向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军队重大工程的骨干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已获承认硕士学位的人员或承认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以《国防科技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为准,应届生审核条件参考《智能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三、材料提交(按学校办法要求,考生须在网站系统报名且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后不退回请自行留存备份)
1、材料提交清单:
①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③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④身份证复印件,军人考生还须提供军官证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检索报告、论文首页、录用证明)、所获专利(授权证书)、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⑥自我评价和攻读博士研究计划(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且需报考导师签字);
⑦《国防科技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地址: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
⑧两名相关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⑨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应对学校办法中报考条件1-3条进行说明)。
2、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可采取邮寄或自行提交的方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邮寄材料请使用邮政EMS方式,邮寄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09号国防科技大学智能科学学院教学科研处,收件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31-87005031,邮编410073,邮寄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自行提交材料需送至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09号国防科技大学智能科学学院教务(631室)办公室,自行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以送达办公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程序说明
学院于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4日期间会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并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及录取指标的150%确定最终入围专家面试环节名单,专家面试、体检等环节初步安排在2022年1月6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