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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药学院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招生简章

责编:张雪丹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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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2022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药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 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

康状况符合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发表过(含已正式录用)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50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426分,或者托福成绩≥90分(老托福成绩≥580分),或者雅思成绩≥6.0分。

6、报考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需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报考定向就业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还需有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的经历和能力。

7、《中山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doctor)。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 年,直博生为5 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 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药学院不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除外),可招收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山大学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22 年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前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请见《中山大学 2022 年已招收免试博士生单位的招生计划使用情况统计表》,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doctor),我院招收“申请-考核”计划数将于网上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供考生参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有关博士生导师的介绍,请登录中山大学药学院网站(http://sps.sysu.edu.cn/)的师资力量栏目浏览查看。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1 年11 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于2021 年 12 月10 日前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自备信封统一装入,信封上注明姓名、报考学科方向、报考导师、联系方式)所需提交材料共计12 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 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4)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就读学校的教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

(6)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不超过3 篇。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境外学位学历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单证硕士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 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10)学生证复印件1 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11) 报考定向就业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提交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产品研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各类获奖证书。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 号中山大学药学院109 办公室邓老师收 邮编 510006(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或直接递交至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 号中山大

学药学院109 办公室。(电话:020-39943009)。

注:① 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五、资格遴选

药学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按学科方向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于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六、综合考核

药学院2022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于2022 年 1 月中上旬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半个月在学院网站公布,将采取全部面试方式。综合考核由外国语(100 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 分)和综合能力(300 分)四个部分组成,总分600 分。学院根据相近二级学科方向组成若干个不少于5 人的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理论基础、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60 分钟,其中20 分钟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七、录取

1、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分学科方向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面试成绩低于360 分的考生;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各学科专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4、综合考核合格但未能在所报学科录取者,可视情况向相近学科申请录取。

5、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药学院办公室邓老师

地址:中山大学药学院109 室,邮编:510006

电话:020-39943009

邮箱:dengh5@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药学院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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