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 5 人(其中定向生源人数不超过 1 人,普通招收不少于 1 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报名流程及招生方式
严格遵照《江苏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三、导师招生人数限额
每位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上为 1 名;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 1 名。(不含特殊专项指标)
四、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11 月 26 日前由学院组织资格审核,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后报研究生院。
2、12 月 2 日,学院组织不少于 5 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打分和面试。
具体考核方案(含总成绩记分办法)为:
1、材料评估,具体标准为:
2、面试,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考核方式采用 PPT 汇报、希赛网提问答辩的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去掉一个较,去掉一个较,取平均分),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材料评估、面试权重分别为:30 %、70%。
“五年制”博士预备生以相同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参照硕博连读招收考核方案,考核合格即确定为拟录取。(本年度有预备生)
(二)普通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普通招收考试应及时关注 12 月份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公布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环节指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 PPT 汇报、希赛网提问答辩的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去掉一个较,去掉一个较,取平均分)。
具体考核方案(含记分办法)为:
1、材料评估(参考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部分评价标准)
2、面试(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材料评估、面试权重分别为:30 %、70%。
五、录取
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以及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普通招收:学院按照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定向生源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籍档案由学校寄发定向单位人事部门。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校研究生院和我院网站公布。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511-88797036 联系人:李老师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 1学业背景评估评分标准(百分制)
附件 2:博士考生学术科研能力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科研成果(G)为发表论文(G1)、专利(G2)、科研成果获奖(G3)、课题研究(G4)得分之和,统计近五年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后的成果。
1、发表学术论文(G1):
论文的分数按所发表刊物级别确定(每篇论文按较高级别算分,不重复计算。录用论文因为证明材料很难统计,不予考虑。
表 1 学术论文加分表
(博士考生第一作者)
注:参照《江苏大学高质量期刊论文认定办法》,三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按满分计。
2、专利(G2):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授权外观专利,用于累计加分的专利项数不超过 4 项(含 PCT 受理);同一发明专利,一年内相同内容或者相似内容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国际 PCT 发明专利,按照较高级别分值计算。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则不受项数限制。
表 2 专利加分表
(博士考生第一发明人)
表 3 科研成果获奖加分表(博士考生排名前三)
4、课题研究(G4):博士考生主持的项目,通过相应鉴定或结题的按规定分数计算得分。
表 4 课题研究加分表(博士考生主持课题)
附件 3博士复试综合能力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