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申请—考核”制是学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招生选拔方式的重要补充,旨在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突出导师、研究团队和学科在招生中的自主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江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校领导、校纪委书记
成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负责对全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统筹协调指导“申请—考核”制博士考核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执行关于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分配博士生招生计划、制定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及重大事项处理等事宜。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各学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代表
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监管。组织管理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命题、评卷、考核、录取及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包括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及形式、拟录取办法等)。
3.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博士生导师代表
负责监督检查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过程各环节,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4.学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一级学科负责人
成员:本学科5名及以上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
负责对本学科“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应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三、招生专业及名额
1.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必须是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学科专业。
2.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占本学科专业当年度的招生名额,且每个一级学科录取“申请—考核”制人数不超过上年度招生名额的50%左右,比例可逐年提高。
四、招生程序及要求
“申请—考核”制招生程序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和学校审核四个环节。
(一)个人申请
1.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创新能力突出,发展潜力突出;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未受到学校任何处分。
(2)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希赛网的书面推荐意见。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及我校学科专业入学就读相关规定。
2.申请对象
(1)申请人应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境外获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出具《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仅限于高校的教师与相关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以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人员。
3.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所申请学科专业与本人获得硕士学位学科专业背景相近或相关(具体要求见当年招生简章)。
(3)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申请时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且达到各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学业学术水平等要求。
①已在SCI/SSCI期刊收录学术论文1篇;
②已在CSSCI核心版或CSCD核心版期刊公开发表1篇(非应届硕士毕业生2篇);
③已在学校认定的A类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④已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非应届硕士毕业生3篇);
以上学术论文申请者须为第一作者,或排在第二位且导师为第一作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关。
⑤已获得排名第1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非应届硕士毕业生2项);
⑥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前1),其中奖项仅限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⑦在省级及以上出版学术专著1部(独著或排名第1)。
(4)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申请时英语水平应达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
③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④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笔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听力成绩18分及以上,口试成绩3分及以上。
4.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人根据当年学校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按照报考具体要求,登录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申请学科专业所属学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江西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表》和网上报名登记表各一份。
②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希赛网的书面推荐意见。
③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本科、硕士阶段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在校生证明(需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④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阶段成绩单。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及目标(3000-5000字)。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所获专利及其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⑧英语成绩证明材料。
⑨学院(学科)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二)学科考核
学科考核工作分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二个阶段。由学院组织成立5人以上(含)的学科考核专家组(申请人选择的导师为专家组成员)负责。
1.资格审查。主要对申请人申请资格、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步审查,并结合报考导师基本意向,提出拟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各单位须在综合考核前,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其主要材料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初审后,学院将初审通过人员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复审。
2.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在网上公布。
学科考核专家组须科学设计考核方案及评分标准。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主要内容:
(1)专业基础:包括学科专业背景、专业知识及知识结构等;
(2)科研创新能力:包括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学术潜质和兴趣等;
(3)英语水平:包括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听说能力等;
(4)综合素质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人文素养及思维反应能力等。
以上考核内容分数权重比例由学科考核专家组确定。具体考核方式由各学科根据专业实际采取面试或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基础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中必须有考生不少于10分钟公开报告(目前学术研究情况及今后研究工作设想)环节。学科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人选。英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所有综合考核内容必须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录音录像)材料。
(三)学院审查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考核情况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公示一7天,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四)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考生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复查,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生经体检合格,公示10天无异议后,列入当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要求
1.招生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和学科专业实际,按照确保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名额分配、报考要求、考核专家组组成、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及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具体内容,并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
2.学院学科考核专家组在考核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详细记录考核过程,做到全面考核、科学选拔、客观公正,突出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考核,确保选拔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3.学校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经查属实的违规行为,属于申请人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导师问题的,将视情况给予取消导师当年乃至今后招生资格等处理;对出现违规问题的学院(学科),将视情况给予暂停“申请—考核”制招生资格及削减招生名额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需在当年的普通招考前完成。考生如已通过“申请—考核”制并拟被录取,不可再参加我校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未被“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我校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江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赣农大发〔2016〕5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