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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责编:彭静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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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有三种,即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

(一)直接攻博: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具体办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22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二)硕博连读: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2020 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

(三)普通招考:普通招考分为统一考试入学和“申请-考核”制两种。

我校2022 年拟在机械工程(0802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三个一级学科全面试行“申请-考核”制,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三、学制、学费及入学时间

基本学制:4 年,学习年限:4-6 年。

学费:1 万元/年,总计4 万元(按年度交费)。

入学时间:2022 年秋季,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招生计划

沈阳工业大学2022 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148 人(最终招生计划以下达为准)。招生计划分为专项计划和非专项计划,其中,校内专项计划(仅接收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和沈阳化工大学专项计划(仅接收“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招生计划单列。

五、报考条件

(一)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者为我校在读二年级优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者具有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申请者所申请学科须与其攻读硕士学位学科相同或相近。

5.申请者课程要求:硕士第一学年结束,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且成绩达到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申请硕士学位标准,并提交3000 字的攻读博士规划报告。

6.硕博连读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7.交换生除应取得互换学分,还必须修满在校期间应修学分且成绩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申请硕士学位标准,其余学分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完成,否则不予博士入学注册。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 年或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其中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①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②已修完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③考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④申请者必须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同报考专业相关、被 SCI、EI、SSCI、CSSCI(来源版)检索的重要期刊学术论文3 篇(其中至少1 篇SCI 或SSCI)。

3.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标准。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在报考的相关学科中取得较为出色的科研成果。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报考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和电气工程(080800)的申请者(“校内专项计划”除外),在满足第1、2、3、4 条基础上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或者2021 年1 月1 日以后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三)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 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其中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①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②已修完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③考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④申请者必须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且被 SCI、EI、SSCI、CSSCI(来源版)检索的重要期刊学术论文3 篇(其中至少1 篇SCI 或SSCI)。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六、报名程序

2022 年,我校仅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和电气工程(080800)专业接收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其他专业普通招考仅接收以“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导师考察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同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并将有关报考材料提供给报考导师,导师通过材料审核、结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进行深入考察,给出总体评价并注明是否同意报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 年12 月1 日-2021 年12 月25 日

报名网站: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左下方“招生管理与服务平 台”链接进入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考。

所有考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1 寸彩色电子照片)。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材料提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考材料,具体明细如下表。电子版须按照顺序生成一个PDF 文件,以报名号(系统报名完成自动生成)+姓名命名,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纸质版需要完成胶装(参照学位论文要求),于2021 年12 月29 日前提交至研招办(校外考生可通过EMS邮寄,邮寄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 111 号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4-25494900)。

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考生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即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2022年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要求.png

备注:

1.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22 年入学时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未能提供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2)往届硕士生:《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3)非学历教育人员(只获硕士学位):学位网硕士学位查询结果页面(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dgdc.edu.cn/);

4)获境外学历(学位)人员: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zwfw.cscse.edu.cn/)。

3.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2)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还须提供学位网学士学位查询结果页面(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dgdc.edu.cn/)。

4.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四)网上确认

2022 年,我校将现场确认调整为网上确认形式进行。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学校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核,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确认导师考察意见。学籍学历情况、提交材料及导师考察情况均合格视为网上确认成功。网上确认结果将通过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反馈考生。

(五)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通过考生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课程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最终确定进入考试(考核)名单通过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六)打印准考证

2022 年4 月10 日至4 月20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后续通知要求提交《博士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排查信息表》。

《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核)。

七、考试(考核)过程

(一)以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核过程如下:

1.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思想品德考核融入整个考核过程,考核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4月16日,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须达到学校统一制定的成绩合格要求,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3.学科综合考核

(1)学科综合考核由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为100 分,各部分成绩均须达到60 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考核时间:2022 年 4 月 17 日至 19 日,各学院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各学院应在一级学科内成立由 5 名及以上教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各部分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3)为进一步全面考核考生,学院可在上述考核工作基础上增加考核环节和内容。

(4)学科综合考核的考核方式、其他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院依据自身实际组织制定。

(二)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的考试过程如下。

1.初试

初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4月16日、17日,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

2.复试

(1)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融入整个复试过程,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学科综合考核

1)学科综合考核由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为100 分,各部分成绩均须达到60 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考核时间:2022 年4 月18 日、19 日,各学院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各学院应在一级学科内成立由 5 名及以上教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各部分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3)为进一步全面考核考生,学院可在上述考核工作基础上增加考核环节和内容。

4)学科综合考核的考核方式、其他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院依据自身实际组织制定。

八、体检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复试通过后一周之内考生上交体检表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录取

(一)根据研究生招考流程,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在2022 年3-5 月份根据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情况,进行指标分配。其中,“校内专项计划”和“沈阳化工大学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指标单列,不纳入各培养学院招生计划的动态分配。

(二)学校按照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统一考试入学”博士生的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各导师招生限额确定。

(三)对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专家组根据考生考核表现决定考生是否通过考核,招生学院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提出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学校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招生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导师招生限额在通过考核的考生中确定待录取名单。合格考生数量大于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时,根据考核总分排序,对总分相同者依次按照学术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最终总排名。

(四)统一考试入学考生初试总成绩 300 分,其中含外语 100 分,业务课一 100 分,业务课二 100 分。复试总成绩 100 分。对于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的考生,由学校先确定基本分数线,上线考生按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排名总分相同者,按照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成绩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最终排名。

(五)报考每名博士生导师的上线考生数量超过导师招生限额时,博士生导师在招生限额内择优录取,择优录取按总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考生本次考试虽达到录取标准,但因超过博士生导师招生限额而无法被其所报考导师录取,将不予调剂录取。如果本次拟录取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学校将对所产生的余额进行统一调配,并对本次考试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予以调剂录取。

(六)每名博士生导师当年实际招生人数(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统一考试入学)不得超过其招生限额。招生限额具体人数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22 年博士研究生导师一览表》。

(七)研究生院负责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

十、博士生待遇

(一)研究生助学政策

1.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期间第1学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20500 元,第2-4学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23000 元(研究生助学金均按月发放)。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开发银行或当地其它承办助学贷款的银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每生每次奖励30000 元)。

2.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每生每次奖励8000元~12000元不等)。

(三)国际交流

学校现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的49 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在研究生层次选派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学习交流。

(四)科研资助

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以及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纳博士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

十一、其他

(一)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在录取前,学校与定向就业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及人事关系必须转入沈阳工业大学,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

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四)未尽事宜参见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文件;若本章程与相关工作文件不一致,以文件为准。

十二、监督机制

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24-25494900。

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4-2549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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