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根据《国防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2020年8 月1 日执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外语说明
英语为指定外语语种。
二、学业水平和能力条件
申请人学业水平和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学术取得成果。近五年以第一作者(也可是第二作者,但第一作者须为硕士指导老师)发表或录用1 篇与申请学科紧密相关高水平学术论文,论文期刊和会议目录以学院当年招生通知发布为准。
2. 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国防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值2.0(含)以上;其他学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在所在学习单位专业(年级)排名前 10%以内(或专业前两名),具体以学习单位教务部门证明为准。
3. 重大工程关键技术攻关取得成果。近五年参与项目总经费 1000 万以上的或军队重大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实名推荐或提供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并且提供关键技术
攻关所取得成果证明;或者获得军队和省级以上科技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以此方式申请须获得学院所申请学科当年上岗博导3 人以上特别推荐(非兼职博导)。每名上岗博导每年最多只能特别推荐 1 名申请人。
4. 创新实践取得成果。硕士阶段或硕士毕业后在全国性学科专业相关竞赛中获得较高奖和次高奖,或在全军和湖南省学科专业相关竞赛中获得较高奖(竞赛以学院当年通知为准)。
5. 近五年以第一发明人(也可是第二发明人,但第一发明人须为硕士指导老师)获得1 项及以上授权国防专利、发明专利。
6. 近五年获得1 次战区级以上(含大单位)优秀指挥军官(优秀参谋/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或二等功以上奖励。
三、申请材料形式审查
申请人按照学院明确的时间节点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伪造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提交材料者取消申请资格。
四、入学资格考试
申请人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资格考试。入学资格考试说明见附件,仅设“合格”、“不合格”。合格考生方可参加材料审核与创新能力面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由学院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主要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素质、有无参加非法组织、是否服从毕业分配、能否适应部队生活、能否服从管理、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六、身心素质考察
身心素质考察包括体检和心理测试两部分。体检依据和军队关于军人学员和无军籍学员录取体检政策实施,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录取。心理测试选用具有较高信效度的心理测评量表进行,用于了解申请人的心理健康状况,测评由心理学专业人员统一组织,过程严谨规范,充分保护个人隐私,测评结果客观、科学,不计得分。
七、其他事项
1.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发挥专家组集体把关作用,加强对申请人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研究计划的考查及评价,同时注重对申请人思政(军政)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2. 材料审核和创新能力面试参见学校实施办法执行。专家组现场实名独立打分,统分规则为去掉1个较和1个最低分,剩余分数取平均分即为考生成绩。
3. “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 本实施细则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由电子科学学院教学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
入学资格考试
考试内容:选取10-20 篇电子信息领域文章,包括经典文献、前沿科技报告、高水平学术论等。考生任选1 篇文章,结合本人学习工作经历撰写体会(不少于800 字),跨学科考生可侧重本人研究领域撰写,要求体现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发展潜力。
考试方式:闭卷,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2.5 小时,独立完成。
考试工具:考生可以携带1 本纸质英文词典,不得使用电子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