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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及《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划定的录取线与各专业实际,经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讨论,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了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按要求优先落实两个专项计划考生“思政骨干”专项计划3人、“急需人才”专项计划 7人),在此基础上对剩余计划结合各方向合格生源等实际情况进行录取;其他专业由各学院根据各研究方向内导师合格生源等实际进行录取。现按照相关规定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点击查看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十天。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0898-65893907)。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及审批,批复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具体发放事宜及时间再行公告,请留意关注网站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