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及《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点击查看详情。公示期为2021年5月25日——2021年6月7日。
现将有关事项如下说明:
1.公示为拟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主管部门录取审核通过为准,未通过审核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结果。在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我校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2.复试成绩查询现已开通,公示期内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可登录查询系统并选择报考单位为“首都师范大学”进行复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cjcx/。请考生注意:复试总成绩以成绩查询界面备注栏公布的复试总成绩为准。
3.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签订协议书,非定向就业考生一式2份,定向就业考生一式3份。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下载相应协议书模板,并请于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完成的协议书寄送至相应的拟录取院系,院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
如有变化,以研究生院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