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等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选拔合格生源,发现优秀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健康第一。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订科学防控下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考核标准,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严守招生考试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工作有据可查、有责必究。
(三)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统筹考虑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创新思维、科研素质、能力表现等的综合考核。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领导小组。学校已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首都体育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疫情防控,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应急和监督等工作。
(二)实施招生考试工作三级管理体制。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校级统筹、研究生部组织实施、博士项目导师组具体实施和纪检全程监察监督的三级管理模式。第一层级是学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做出重大决策,审议重大事项等。第二层级是研究生部,主要负责研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及各项考试规范,牵头组织开展初试、复试和录取工作。第三层级博士项目导师组,在统一要求下,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主要包括组建工作小组、组织命题和监考及阅卷、组织复试面试及复试现场疫情防控等工作。
(三)明确博士项目导师组工作职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导师组由学校有关领导、博士项目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和考试科目命题教师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共同组建,实行组长制。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2021年6月3日 8:00-17:00。
复试方式:进校现场考试。
复试地点:首都体育学院教学楼。
(二)复试小组成员的遴选与培训。复试小组成员由研究生部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学校现有具备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含外聘)为基准,结合复试工作量遴选组建。复试组总组长由学校研究确定,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可安排2位分别负责资格审核、面试记录、考生协调的教师参加复试。同时,安排一定数量的备用教师,一旦有突发情况可以有教师立即替代。在复试前,研究生部将组织复试专题培训会,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和北京市有关文件和规定;解读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明确保密制与责任制、有关工作纪律;解读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复试内容的组织程序、面试环节的内容和流程、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考场规则等;复试期间加强防疫工作措施等。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核。复试期间考生资格审查以现场提交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入学前有严重政治、经济、学术品德问题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办法。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学科特点,统筹考虑确定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要求、基本形式、主要内容和具体办法。
1.复试成绩要求。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排名,拟定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
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理论知识考核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内容。
(1)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旨在全面考查学生的专业、专项知识与素养、一贯表现和科研能力;考查学生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主要将自己在学校学习或工作期间的学习成绩或工作成就、所获奖项、社会实践、学术参与、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和人文素养等方面进行自述,时间不少于5分钟,成绩由专业复试小组根据考生自述给予评定。
(2)专业理论知识考核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潜质。专业理论知识考核评定成绩满分各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英语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在考生专业面试时由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英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我校拟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中关村医院。体检参照、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学校统一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四、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复试考核三项内容各计100分,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完成。所有复试小组成员每项考核成绩加总的平均值为该项最终成绩,复试总成绩为三项最终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的总和。
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X10%+专业理论知识考核成绩X60%+英语听力成绩X30%。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要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要除以3转化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原则上占最后总成绩的50%。初试、复试总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原则上按5︰5的比例加权相加,得出最后总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排名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五、录取
(一)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二)在录取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考生报考导师需要调剂的情况,届时将会同考生与导师一起协调。如因原报考导师招生名额所限而需要考生调剂导师时,经协商后,考生不愿意调整报考导师而不能被录取者,视同考生放弃录取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在各环节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者;身体情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在复试成绩中有一项考核内容低于成绩要求者。
(四)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
六、政审
研究生部将对考生报名时和后续提交的供资格审核和政治审查的材料进行审核,全面审查考生报名条件和政治思想情况。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复试通知书,不得录取。因疫情原因,确实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需要向研究生部提交书面申请,在复试结束后需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七、加强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
向考生公布初试各科成绩、考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工作信息、考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及时、准确公示并解答考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考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应知尽知,确保考生考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此外,还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有困难考生等群体的关爱帮扶,为其参加考试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八、招生考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各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过程各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考试结果全面领导与负责。
(二)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工作组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有专门人员到考试工作现场巡视,对全过程进行监察。
(三)实行招生录取复议制度。研究生部在考试之前之后均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部接待电话010-82099034,纪委监察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10-82099015。通讯地址:北三环西路11号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原文链接:https://gs.cupes.edu.cn/zsgz/zstz/8d63d57ac0d14a7ebb1f9cb0e21681a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