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对材料评审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认定,经济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公示复试成绩(详见原文附件1)、拟录取名单(详见原文附件2)。
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果对入学成绩或拟录取名单有疑问,请实名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致电或致信反映(联系电话:02885412808;邮箱:scujjxyjwyx@163.com)。
一、政审表和调档函
1、调档函邮寄地址统计请关注QQ群通知,学院出具调档函后将按照邮寄信息邮寄给考生。
2、政审表的出具: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政审。政审表请直接下载原文附件3。考生联系所在单位下载政审表,填写并加盖鲜章。
3、政审表和档案的寄(送)回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北118,收件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8-85414811邮编:610064。
4、按学校规定,在考生政审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5月25日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5月31日前寄(送)回,予以审查;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硕士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5、本校的考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无需领取政审表和调档函。
二、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奖助金评定
请留意学院网站、录取通知书及附件中的相关说明。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2021年5月8日
原文地址:http://sesu.scu.edu.cn/info/1053/82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