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5月27日-29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生安全平稳顺利的考试,依据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表和健康情况声明书》。
2. 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须提供考前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①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
②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
③考前14天有发烧(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
3. 考前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和考试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区防疫政策和考试要求。
4. 确保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性,并提前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准备博士报考材料。
5. 备考期间,外出佩戴口罩,要做好自我防护,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6. 赴考前提前准备好口罩等防疫用品,做好个人防护。
二、入场检查
1. 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区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我的宁夏”防疫健康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动态绿色行程码进入考场。
2. 考生进入考场时要保持安全距离,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3.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佩戴口罩。
4. 考生进入考场前须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
5. 考试当天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三、考试要求
1.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考试前请认真阅读《北方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
2. 考生考前身体状况或出行记录异常的,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部门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
3. 严禁考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电子词典、耳机、手环等有拍照、存储、编程、查询功能以及具有发送和接收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一旦发现,将按作弊处理。
4. 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间距,不得在考场区域滞留。
5. 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健康声明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原文链接:https://yjsc.nmu.edu.cn/info/1086/15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