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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基本分数要求及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录取基本分数要求
考核方式 | 初试英语 | 专业课 | 初试总分 | 听力 | 综合面试 |
硕博连读、 申请审核 | / | / | / | 40 | 75 |
普通招考 | 40 | 50 | 180 | 40 | 75 |
二、录取安排
1.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各项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招生录取基本分数要求。
2.各招生学院根据《关于做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等开展录取工作。
3.各招生学院结合复试情况,在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中,综合评定,择优录取。拟录取结果(不包含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将于4月下旬左右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s://yjs.nuist.edu.cn/info/1014/45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