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招考
(1)准考证由考生本人登陆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一般为考前一周内,具体时间以本网站的通知为准)。
(2)考试时间预计为2021年4月中旬。
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及十年树人计划学生转博入学考核
2021年2月21日前:考生将申请表(“湖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或“湖北大学申请-审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申请-审核”申请表不要和佐证材料装订到一起)及申请材料交报考学院,具体考核安排向学院咨询。
2021年2月26日前:招生学院将相关考核组名单、具体考核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
2021年3月5日前:招生学院完成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
2021年3月8日前:招生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考生上述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2021年3月12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
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就业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2类。
(1)每个学院录取“定向”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不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院,均不招生定向博士研究生。
(2)考生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在录取阶段不得变更,请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拟录取时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研究生院,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