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初试时间:2021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科目:包括学术写作、第二外国语两个科目。符合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进入复试环节。
初试内容:
(1)学术写作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重点考查考生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学术语言表达能力;题型为论述题,中文作答。
(2)第二外国语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小时;语种包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及西班牙语;难度相当于该语种专业本科二年级(第四学期)期末考试水平。
二、复试(材料评议/综合考核/思想政治考核)
复试包括材料评议、综合考核及思想政治考核三个环节。博士生导师按照研究方向分为语言学、文学、翻译学、区域国别的文化与教育四个复试组,由复试组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时间2021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在复试前公布。
(1)材料评议
复试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科研成果、研究计划等)进行评审,满分100分。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组对考生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评;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
近三年内(时间计算从报名之日起向前推满三年至)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期刊发表过我校认定的二类A级论文(论文级别认定详见附件3)1篇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加试第二外国语(笔试)。
(3)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考核由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还将采用“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注意事项:
所有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
考生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20%+复试笔试成绩×30%+复试面试成绩×50%。学术写作、第二外国语、思想政治考核及同等学力加试均为通过性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学校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将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根据招生计划,参照导师意见,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