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博士招生简章中会有学校所招收专业、报考条件,报考流程,奖助政策、联系方式等信息。已经有博士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简章了,正在备考的小伙伴们记得关注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了。这可就决定了你能否报考目标院校了,一起来你看下以下院校的招生简章吧。
厦门大学2021年教育学博士研究生(Ph.D.)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1978年在全国首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室,1984年经批准改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2004年改为现名。它是全国第一个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984)和第一个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986)所在单位;拥有全国第一个高等教育学重点学科(1988)。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00)和高等教育研究的“985工程”创新基地(2004)是高层次高等教育研究和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
为了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学术型博士培养质量,更好地选拔具有扎实专业功底和创新潜质的生源,自2020年起,厦门大学教育学博士研究生(Ph.D.)招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初审结果确定差额考核名单,经面试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申请者不必参加2020年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教育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院校计划等采取相同的办法同时进行。
教育研究院根据《厦门大学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本招生简章。热诚欢迎有志于成为教育学科教学科研人才和教育领域高层次专业领袖人才的优秀人员选择申请攻读我校教育学博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已进修过至少5门教育学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须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
(4)在境外获得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申请人对于教育学科应具有强烈的兴趣和科学研究的潜力;
4.健康状况符合厦门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5.已获得外语水平能力证书。
二、博士生导师
以下博士生导师除注明外均可在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学、教育史、教育发展与治理专业招生。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教育研究院网站导师介绍。
邬大光、史秋衡、别敦荣、王洪才、刘振天、林金辉、郑若玲、覃红霞、郭建鹏、计国君、吴薇、徐岚(暂不招收教育学博士生)。
三、申请材料要求
1.网上报名: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8日,具体方法见厦门大学考试中心网页通知(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
2.初审材料提交: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0年12月18日前用邮政快递EMS(指定,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寄达: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办公室郑老师,电话:0592-2187500(邮编:361005)。快递到达厦门大学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者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看申请材料提交情况。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1 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其它普通计划在职考生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两封与教育学科相关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希赛网的推荐信(格式见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的下载专区,不密封,同申请材料一起邮寄);
(3)身份证复印件;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本科及硕士(或博士)期间学业成绩单;
(5)本科及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提交由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如果以大专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即可);
(6)个人自述与研究计划;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例如,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出国留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等);
(8)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9)公开发表的教育学及相关学科学术论文代表作(提交代表作不多于3篇,应提供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的复印件);
(10)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
(11)参与出版专著、编著或译著的证明材料;
(12)其他可以体现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13)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需要按照和学校要求提交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注:
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
②请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上个人姓名处用彩笔标注;
第8-9项申请材料的电子版(word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gjs@xmu.edu.cn,将压缩包命名为“申请者姓名+Ph.D.申请”;
所提交材料恕不退还。
四、考核
申请人参加考核前需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考核时间为2021年1月中旬。考核方式为笔试和口试。重点考查申请人思想品德、对教育学专业基础知识及前沿问题的了解,科研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学术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水平。考核过程将全程录音和录像。
笔试科目一:《教育理论(高等教育学)综合》,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 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科目二:《专业外语》,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 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口试:口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申请人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博士学习研究计划汇报。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两门教育学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五、招生计划
我院2020年教育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共13名,其中普通计划12名(含教师发展中心名额5名)、对口支援计划1名。
六、招生专业目录
七、录取
遵循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教育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审及考核成绩,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择优录取,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后在院网页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审核通过为准。申请者在被确定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后,须提供较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以校招生办通知为准。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核(含笔试、面试等)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经审核鉴定为严重学术不端者;
5.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
八、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3.本招生简章由教育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九、咨询及申诉渠道
教育研究院招生信息请查询院网页(https://ihe.xmu.edu.cn/)招生信息栏,招生咨询及申诉热线:0592-2187500郑老师。
原文链接:https://ihe.xmu.edu.cn/_t2250/2020/1208/c16614a423510/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