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博士招生简章中会有学校所招收专业、报考条件,报考流程,奖助政策、联系方式等信息。已经有博士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简章了,正在备考的小伙伴们记得关注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了。这可就决定了你能否报考目标院校了,一起来你看下以下院校的招生简章吧。
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考方式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方式进行择优选拔,组织两次招生考试。
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申请、导师及学校审定,达到条件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的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是指学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的招生方式,一般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学校设立“师资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定向师资培养计划”)用于定向师资的招生。2021年“定向师资培养计划”招生计划9人,“定向师资培养计划”未完成的名额将调整为普通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38人,其中普通招生计划29人,“定向师资培养计划”9人。其中应用经济学11人(含“定向师资培养计划”3人),工商管理12人(含“定向师资培养计划”3人),统计学8人,理论经济学7人(含“定向师资培养计划”3人)。学校录取时将根据2021年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对以上计划作适当调整。
三、学制及学费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费为10000元/学年。
四、奖助政策
我校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和奖学金(含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奖范围参照及云南财经大学奖助学金相关管理文件执行,现行奖学金标准如下:
(一)助学金(13000元/年);
(二)校级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人)、二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一年级新生入学后可直接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二、三、四年级学生按在校成绩和表现进行评选。
(三)奖学金(30000元/年)、云南省政府奖学金(20000元/年)等。
五、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含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3)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
7.录取后须保证全脱产学习。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或正常学习,我校不承担责任。
8.报考“定向师资培养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填报的研究方向须为“定向师资培养计划”。该类考生除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外,其本科或硕士毕业专业还须满足以下报考要求:
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条件
1.满足(一)中的所有要求。
2.硕士攻读专业应为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
3.报考申请-审核制的考生须征得拟报考博士生导师的同意。
4.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者硕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CSSCI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或在B类期刊〔期刊分类参照云南财经大学科学技术处制定的分类标准(校科发〔2017〕1号)〕及以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应属报考学科或与报考学科相近。
(三)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条件
1.满足(一)中除第3条外的所有要求。
2.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硕士生。
3.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须征得拟报考博士生导师的同意。
4.攻读硕士期间成绩优良。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两个阶段。
(一)报名时间
1.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20日(12月20日23:00截止)。
2.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10日-3月20日(3月20日23:00截止)。
(二)报名网址及缴费
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报名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报名费标准:135元/人。
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名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网上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交费信息”按钮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多次缴费,学校不予退费。
(三)提交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提交材料应使用信封按材料顺序封装,须在信封上注明“报名号+姓名+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字样,提交方式采用函报邮寄的方式。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221
联系电话:0871-65128174
具体邮寄提交时间安排如下:
1.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
起止时间:2020年12月10-21日(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2.普通招考
起止时间:2021年3月10-21日(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下载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该表中涉及签字的地方须手写签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须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名材料的内容及装订样式见《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汇编(样式)》(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招生单位附件”中下载)。
2.网上报名时须认真填写网报信息,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内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3.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并按照《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汇编(样式)》顺序整理并装订成册: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系统中下载)。
(2)分别由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希赛网亲笔签字的推荐书2份。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往届考生提供:本科以来所有阶段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若有)、学历注册备案表(若有)以及较高学历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
(5)硕博连读及应届考生提供:本科以来所有阶段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若有)、学历注册备案表(若有)、成绩单(加盖公章)、硕士研究生学籍注册备案表、成绩单(加盖公章)、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以及学生证复印件。
(6)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其他相关印章)。
(7)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复印件(若有)。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若有)。
(9)申请-审核制考生须填写《云南财经大学申请-审核制申请表》
(10)硕博连读考生须填写《云南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4.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按要求准备和提交报名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报名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考试,所提交材料和报名费不予退还。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未能按时提交材料、缴纳报名费或个人信息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所提交材料和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具体工作由各博士生培养单位组织一级学科导师组展开相关工作。
重点审查考生填报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其中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的资格经审查通过且资格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相应考生获得复试资格,可进入复试环节。未通过网上学位、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七、初试
普通招考考生需参加初试,初试的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的考生不用参加初试。考试前一周,考生自行到报考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学校不再另行通知。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25日。
2.考试方式: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考试科目:英语和两门专业课,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考试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具体见准考证。
八、复试
(一)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普通招考涉及初试考试,学校根据初试考试情况,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确定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考生遴选原则及公布
1.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均可参加复试。
2.普通招考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满足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复试考生名单通过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三)复试安排及内容
1.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复试
(1)时间:2021年1月初,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一般采用面试,如有必要复试组可采用笔试等其他方式进行考核。
(3)考试内容:专业知识、研究业绩、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初步研究计划。
(4)复试费:150元/人。
2.普通招考复试
(1)时间:2021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面试。
(3)考试内容:专业知识、研究业绩、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初步研究计划。
(4)复试费:150元/人。
(四)教师能力考核
报考“定向师资培养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教师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考生才具备拟录取资格。
九、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1.普通招考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40%)。
2.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
总成绩=复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
3.复试合格是指考生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合格,并且复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
(二)录取办法
1.普通招考
(1)每位等额招生导师(招生目录中标注“*”的导师),根据招生计划,从报考本人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若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则递补后一名考生),学校审核录取。
(2)每位差额招生导师(招生目录中未标注“*”的导师)从报考本人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推荐1名拟录取考生(若推荐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则递补推荐后一名考生)。学校汇总导师推荐的人选,根据招生计划(推荐人选多于招生计划的数量即为差额)按推荐人选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2.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
导师根据招生计划,从报考本人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若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则递补后一名考生),学校审核录取。
3.“定向师资培养计划”
“定向师资培养计划”的招生导师,根据招生计划,从报考本人的复试合格且教师能力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若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则递补后一名考生),学校审核录取。
4.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体检不合格。
(2)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
(3)复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低于60分。
(4)报考“定向师资培养计划”的考生教师能力考核不合格。
5.调剂原则
出现招生专业(方向)或导师的招生计划未完成时,按以下原则进行调剂:
(1)按总成绩优先进行调剂。
(2)从复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调剂。
(3)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调剂。
(4)在相同招考方式内调剂。招考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
(5)报考“定向师资培养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普通招生计划。
(6)不接受校外调剂。
6.考生拟录取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调转至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证明材料以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十、体检
(一)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项目
1.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心电图。
5.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胸部X透视(肺结核)。
(三)体检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2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在招生考试阶段,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招生人数、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一)投诉举报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成绩(初试和复试)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1.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或未按要求提供保证全脱产学习证明材料和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学校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公示期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提供反馈结果。
3.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拟录取结果一般于2021年1月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普通招考拟录取结果一般于2021年6月上旬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十二、报到
新生应按时报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报考学院书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报考咨询
联系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237号致远楼206室
联系邮箱:yzb@ynufe.edu.cn
邮编:650221
电话:0871-65128174
十四、其他
1.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且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2.考生如报考其他高校,且被我校及其他高校同时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之前作出取舍并告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原文链接:http://www.ynufe.edu.cn/pub/yjsb/zs/zstz/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