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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博士生简章

责编:胡陆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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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院校已经发布了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正在备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可以关注目标院校的博士招生简章了,以下是希赛网考博英语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部分院校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大家也可以关注希赛网考博英语频道,小编会实时更新相关内容的。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0〕3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为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5个专业。

招生分为四类,拟招生数26人:非专项计划拟招4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下称“思政在职计划”)拟招3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下称“思政骨干计划”)拟招4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下称“思政后备计划”)拟招15人。实际招生数将在下达招生指标后,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综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和学科实际等进行确定。“非专项计划”定向培养的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超过2人,“思政在职计划”为定向培养的非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思政骨干计划”为定向培养的非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我院招生学科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其中非专职辅导员不超过1人,且本校生源不超过1人;“思政后备计划”为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思政骨干计划”“思政在职计划”和“思政后备计划”本年度文件尚未发布,考生可参考2020年相应专项计划招生要求进行报考,具体报考要求、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以当年发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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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拔方式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四)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外语要求。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4≥470分或CET-6≥425分或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或TOEFL ≥80分或IELTS ≥6.0。

英语水平未达到以上条件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为英语水平不合格。

(六)“非专项计划”采取“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近年(2015年1月1日以来)能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2)主持省厅级(含)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省厅级(含)以上科研奖励1项(第一完成者);或主持省厅级(含)以上教改项目1项。以上均不含网络、学会和协会项目与评奖。

(3)咨询报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不少于2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4)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并且咨询报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不少于1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2021年9月1日,年龄计算方式参照公务员招录要求执行,即1980年9月1日(含)后出生)。

(七)“思政在职计划”采取“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2015年8月至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2.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3.具有硕士学位。

4.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近年(2015年1月1日以来)

能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2)主持省厅级(含)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省厅级(含)以上科研奖励1项(第一完成者);或主持省厅级(含)以上教改项目1项。以上均不含网络、学会和协会项目与评奖。

(3)咨询报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不少于2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4)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并且咨询报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不少于1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八)“思政骨干计划”采取“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且截至11月16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2.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4.具有硕士学位。

5.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近年(2015年1月1日以来)能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2)主持省厅级(含)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省厅级(含)以上科研奖励1项(第一完成者);或主持省厅级(含)以上教改项目1项。以上均不含网络、学会和协会项目与评奖。

(3)咨询报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不少于2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4)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并且咨询报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不少于1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5)以下与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相关的省级(含)以上获奖至少1项。一是获得省级(含)以上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综合性荣誉,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二是获得省级(含)以上最美辅导员、优秀辅导员、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以上荣誉;三是获得辅导员素质能力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九)“思政后备计划”采取“硕博连读”制和“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A.“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1.“硕博连读”的考生为修业满一年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方式参照公务员招录要求执行)。

3.硕士学习期间学习勤奋、基础扎实、学风端正、成绩优良。

4.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在研究生学习期间能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2)参与撰写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所撰写的部分须为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累计字数3万字以上。

(3)咨询报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不少于1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4)硕士研究生奖学金1次。

(5)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1次、或二等2次。

(6)校级(含)以上学术成果奖励或与教学技能相关的奖励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三等奖3次。

(7)校三好学生。

B.“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下称应届生);已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限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中的学科教学(思政)领域(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 12月 31 日,下称往届生)。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方式参照公务员招录要求执行)。

3.硕士学习期间学习勤奋、基础扎实、学风端正、成绩优良。

4.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应届生在研究生学习期间能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2)参与撰写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所撰写的部分须为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累计字数5万字以上。

(3)咨询报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不少于2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4)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并且咨询报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不少于1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5)硕士研究生奖学金1次。

(6)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1次、或二等2次、或三等3次。

(7)校级(含)以上学术奖励或与教学技能相关的奖励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三等奖3次。

(8)校三好学生。

往届生于近年(2015年1月1日以来)能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2)参与撰写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所撰写的部分须为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累计字数5万字以上。

(3)咨询报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不少于2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4)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并且咨询报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不少于1篇(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5)主持省厅级(含)以上科研项目1项。

(6)获得省厅级(含)以上科研奖励1项(第一完成者)。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1月2日10:00-11月16日17:00前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11月23日前(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邮寄者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5楼509办公室,收件人:黄老师,电话:0591-22868239)。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还。

1.《报考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福建师范大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思政在职计划”考生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思政骨干计划”考生提供)。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希赛网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 份(原件备查);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的目录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发表的论文应包含封面、封底、目录、文章内页,并提供在“中国知网”等数据库查询的打印件(如:“中国知网”→“期刊查询页”→“刊物及论文检索操作方法”);出版著作、教材应包含封面、封底、目录、内页,参与撰写者应在著作、教材中有相关贡献的表述,请将相关贡献的表述进行圈示,并提供撰写字数的证明。

9.其它可以证明考生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10.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进入考核环节考生再提供)。

【提示:(1)以上3-9各类申请材料纸质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装订成册,并制作申请材料清单汇总表(本人签字后有效)作为材料目录,封页注明 “报考学院+报考类别(思政骨干/思政在职/思政后备/非专项计划)+报考方向+姓名”。

(2)以上1-10个申请材料电子版以“报考学院+报考类别(思政骨干/思政在职/思政后备/非专项计划)+报考方向+姓名”为主题,发至邮箱:mkszyxyyjs22868239@163.com】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招考要求,于12月1日前完成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五、考核

(一)考核对象

材料初审合格后由申请人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导师按招生数1:3的比例向选拔小组推荐考核名单。考核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考核形式和考核内容

选拔小组对获得考核资格的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通过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的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外语水平(10%)、专业综合知识及科研潜能(90%),综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

(三)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按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二级学科,以及招生专项计划类别从到低分依次提出建议录取名单(专项计划仅进

行排序,待本年度各专项计划文件发布后,根据具体报考要求及招生名额等,依据招考要求和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2.如考核总成绩并列,则专业综合知识及科研潜能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综合知识及科研潜能分也并列,则按照外语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3.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以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取得选拔资格的申请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闽师研〔2020〕15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号)为准。

(三)本细则如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原《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2019〕、《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2019〕同时废止。

(五)学院咨询方式:0591-22868239,mkszyxyyjs22868239@163.com;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822。

原文链接:http://mkszyxy.fjnu.edu.cn/db/2c/c8387a25271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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