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报考院系将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取得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应届生证明信。对于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各系将在入学报到前查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考生应按照报考院系的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
1.专业课一、专业课二单科不低于55分,两科合计不低于125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不低于60分;
3.初试专业加试科目不低于60分;
4.各招生院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上调初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8月5日;
2.7月26日招生办组织进入复试考生进行外国语网上笔试,考试方式同初试相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专业综合能力面试由各院系自行组织;
4.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由各系通知考生。
四、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对考生外国语水平、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外国语水平考查
2020年博士招生考试复试阶段外国语水平考试由两部分组成:外国语笔试和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外国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网上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由各院系自行组织,采取网上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
2.专业学术水平考查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小组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考生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考生在复试时提交:(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2)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提交材料将作为考查的重要参考材料。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应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
复试阶段不组织统一体检。按各院系要求,拟录取考生到当地二甲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将体检表邮寄至各院系。未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查实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时需参加学校统一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1.复试总成绩300分,18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包括外国语笔试50分,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及听力)50分,专业综合能力面试200分。
3.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2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300分)之和。
5.不得复试录取线下生源。
六、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公布时间: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于各院系复试前公布;复试结果于各院系复试结束后公布;拟录取名单于2020年8月7日左右公布。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在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于8月10日前向本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申诉。
本方案内容如有更改,以招生办解释和通知为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skdzs.ucass.edu.cn/info/1041/17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