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的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现将博士招生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2020年下达的18名招生指标计划,按一级博士学科点合理分配招生计划,根据培养单位意见和导师具体情况,合理分配招生名额。
二、考试方式
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复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
三、资格审查
已完成。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①初试时间:2020年7月4—5日(星期六、星期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初试科目
2020年7月4日上午(9:00-12:00):英语
2020年7月4日下午(14:30-17:30):统计学
2020年7月5日上午(9:00-12:00):经济统计综合
③初试方式:笔试,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
①复试时间:2020年7月5日下午14:30开始,复试地点:艺术教学楼6楼。
②工作组织。复试考核工作小组(一般为5人)具体负责本学科点复试相关事宜。参加考核的教师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③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六、体检
拟录取后,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原则上由招生单位参照、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详见《兰州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近期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八、疫情防控
考生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严格按照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1.疫情期间,根据学校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考生提前规划校外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2.所有考生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和健康码从兰州财经大学段家滩校区正大门专用通道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从兰州财经大学正大门专用通道离开学校,资格审查、笔试、复试全部执行此要求。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直接参加考试;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5m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兰州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yjs.lzufe.edu.cn/info/1065/3096.htm